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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20161129日在丹凤县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丹凤县财政局 徐革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落实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根据《预算法》、《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规定,结合省市财政补助收入变化情况和我县可用财力及重点支出保障需求,按照“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原则,对我县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基础上做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受县政府委托,我就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草案)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财政预算收入调整

1、公共预算收入计划调整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我县2016年财政总收入计划42500万元、较上年增长3.93%,地方财政收入计划34500万元、较上年增长5.8%。截至10月底,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2699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3.52%,较上年同期下降9.52%、减收2841万元。其中:县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884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54.63%,较上年同期下降19.21%、减收4482万元。要实现全年财政总收入4250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4500万元的预期目标,11-12月份需入库总收入15504万元、地方收入15651万元,月均需入库7800万元以上。后期由于受重点骨干税源短缺、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以及“营改增”等一系列减税、清费政策性减收因素显现等多方面因素制约,我县财政增收依然困难,完成全年收入目标无力为继,财政短收已成为定局。经请示市政府和市财政局,同意我县调减2016年财政收入计划。

考虑到我县税源增减变动情况,为不影响市对县考核和县政府对各征管部门的考核,建议对当年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做以调整。调整减少财政总收入计划13000万元,调整后2016年财政总收入计划为295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7100万元、地税部门9200万元,分别较年初减少3200万元和9800万元,财政部门13200万元,维持年初预算数不变。

按照市政府重新下达地方公共预算收入任务和现行收入分享体制,同时调整减少地方财政收入计划12500万元,调整后2016年地方财政收入计划为220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2800万元、地税部门6000万元,分别较年初减少300万元和12200万元,财政部门1320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上级补助收入调整

根据省市文件通知,2016年我县新增各类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8386万元,剔除年初预算已打入财力部分4000万元,本次调整增加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4368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加995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补助增加1018万元,省对县财政绩效考评奖补资金增加1863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增加125万,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1096万,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减少729万元),调整后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达到81207万元。

3、债务收入调整

根据商财办预2016124号文件,调整增加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7000万元。

以上三项共计减少财政预算收入1132万元(其中: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2500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增加436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7000万元),调整后2016年我县财政预算总收入为110207万元。

()财政预算支出调整

年初,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8324万元,按照现行的财政体制计算,调整减少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2万元。调整后全年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192万元,加上专项上解支出96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050万元,全年财政预算总支出110207万元(详见附表二)。

本次调整减少我县2016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32万元,均为县本级预算支出。目前已进入四季度末,年初预算部门的专项经费少且无压缩空间,预留县级统筹安排的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陕南移民搬迁配套等专项经费已基本全部申请使用,因此建议将新增加的财力性补助和债券资金统筹用于平衡年初预算,仅对个别支出项目予以调整,不再对年初预算支出做大幅调整。

2016年我县预算偿债准备金5500万元,目前已拨付2773万元,结余2727万元,考虑到省财政厅上半年已下达我县置换债券资金8300万元,基本上能够满足偿债要求,因此建议调减偿债准备金预算1132万元,相应调减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132万元,调减后偿债准备金预算为4368万元。

(三)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以上财政预算收支项目调整后,2016年我县地方本级收入22000万元,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8120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收入7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为110207万元;减去专项上解支出96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050万元,财政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合计为107192万元,实际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7192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

根据1-10月基金收支执行情况,拟调整增加基金预算收入4496万元(详见附表三),调整后2016年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0926万元,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82万元,较年初增加15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10万元,较年初增加4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10万元,较年初增加1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502万元,较年初增加371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22万元,较年初增加222万元。加上上年基金结转结余收入2186万元,2016年基金收入总计为1311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根据新增财力情况,按照收支平衡原则,调整增加2016年基金预算支出4496万元(详见附表四),重点用于征地拆迁补偿、按规定计提的各项基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中:

1、调整增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技改贴息补助及新技术研发和推广支出。

2、调整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3712万元。其中:城市建设支出2540万元,主要用于商於古道文化景区开发及通用航空产业园建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90万;土地出让业务支出40万元;廉租住房支出360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县级配套;其他国有土地出让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82万,主要用于缴纳耕地占用税、上解市级分享收入。

3、调整增加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收购储备支出。

4、调整增加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安排的支出10万元。

5、调整增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22万元,主要用于工人文化宫暨城市展览馆建设。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我县基金预算支出8616万元,加上以上五项支出4496万元,调整后2016年我县基金预算支出为13112万元。

(三)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以上基金预算收支项目调整后,2016年我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26万元,上年基金结转结余收入2186万元,县财政可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13112万元,实际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3112万元,收支平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我县财政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收支矛盾非常突出。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为指导,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努力增收节支,统筹调度资金,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预算调整方案圆满完成。

2016年预算调整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