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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时间:2014-02-12 16:56 来源:丹凤县司法局 作者:丹凤县司法局

丹政办发〔20147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丹凤县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丹凤县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212

丹凤县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了深入推进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等文件精神,加快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省、市确定的依法行政工作新任务、新要求,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为重点,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创新体制机制,改进执法,强化监督,规范程序,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丹凤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活动

1、努力实现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目标。3月底前,召开全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推进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各镇、各部门对照《丹凤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丹政发〔20135号)确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查漏补缺,强化措施,努力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迎接省政府考评验收,力争实现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开展行政执法规划化建设年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围绕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程序规范制、自由裁量可控制、执法结果报备制”的目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规范行政执法事项,完善管理制度,逐步构建权责明晰、程序严密、公开透明、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规范化运行机制,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执法部门)

3.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按照《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丹凤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县镇政府、县级各部门法制机构工作力量,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法制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做好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顾问。(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4组织对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进行专项检查。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按照《丹凤县创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方案》任务要求和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对各镇、各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对已命名的依法行政示范镇和部门,加强动态管理,开展复查评估,对不符合标准的示范单位,取消命名。(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5、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各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重大决策行为,提高重大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6、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各镇、各部门要按照《丹凤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丹政发〔20142号)的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实行决策跟踪落实和责任追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7、突出制度建设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问题,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落实县政府2014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改进起草方式,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前置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度,扩大公众参与途径,重视民意收集和采纳,使制度决策、制定进程与实际需要相适应,按期完成规范性文件制定任务。(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8、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制度。按照《丹凤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县镇政府、县级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按规定到县政府法制办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方可发布。(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9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丹政发〔201359号)文件要求,各镇、各部门要在20146月底前完成有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并按规定程序报送审查后重新发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10、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科学界定政府职责权限,推进政府组织机构、职能、运行方式法治化,依法确定政府部门职责,“三定”规定应经过政府法制机构审核。(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办、县政府有关部门)

11、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第六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充分发挥县政务服务中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完善各项办理程序和管理制度,做到“应进必进”。对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项目,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的运作模式,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强化行政审批过程监督和后续监管,保证行政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责任单位:县编办、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有关部门)

12、加强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服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的多元化。(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五)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行政执法部门内部原则上由一个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进一步明确上下级之间行政执法权限、范围,减少执法层级,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量。(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4、加强行政执法监管。推进文明执法,引导行政执法部门更多地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方式,减少执法冲突。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活动,提高公正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行政执法部门)

15、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任务,对资格审核不合格、未参加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不予发证。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每人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6、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不断拓宽公开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各镇、各部门要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事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中心、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17、拓宽公众意见反映和诉求渠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对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重视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落实人员责任,加强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及时回应民声民意。(责任单位:县电子政务中心、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8、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行政复议申请手续,严格案件办理程序,改进案件审理方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政府的公信力。(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级各部门)

19、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和《丹凤县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觉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果。(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0、完善信访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推动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相衔接,依法分流信访诉求,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各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八)加强依法行政监督

21、加强依法行政监督。采用重点督查和个案监督等方式,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监督。对媒体曝光并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行为。(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2、坚持实行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量化年度目标任务,做好平时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有效推进工作任务的完成。(责任单位:县考核办、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3、完善权力运行问责机制。规范问责主体、范围、方式和程序,使行政问责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广大群众对权力行使的监督,推动廉洁政府建设。(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九)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24、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增强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政府有关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局务会议制度,重视发挥法制机构职能作用。(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5、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完善和落实政府、部门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局务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集体学法,全年开展集体学法分别不少于4次,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的教学内容。(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26、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利用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各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切实落实行政首长是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要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镇、各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扎实推进工作。县政府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镇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推广经验,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各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好各自的依法行政工作,并于2014310日前,将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报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政府405室)。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要跟踪了解本要点的实施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完成全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