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充分发挥智慧矫正中心职能作用,警示社区矫正对象自觉系好入矫的第一粒扣子。7月24日,丹凤县司法局组织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为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丹凤县社区矫正中心接收的第一个假释犯人周某某进行入矫宣告。
宣告仪式由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李欣主持。按照宣告程序,首先,由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核对了罪犯身份,主持人宣布了宣告室纪律。其次,主持人从周某某所犯罪行、社区矫正决定机关的判决裁定、社区矫正期限及假释考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进行了入矫宣告,周某某当场在宣告书上签字捺印并做了入矫宣誓;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签订了《社区矫正小组成员责任书》;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社区矫正小组代表分别对周某某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后果进行了告知;主持人向周某某、社区矫正小组、志愿者、周某某主要亲属就自主矫正、协助监管、关心关爱、报告情况等方面分别提出了针对性要求。最后,周某某对参会部门的要求作了表态发言。
通过本次入矫宣告,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程序,凝聚了监督管理力量,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悔罪意识,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