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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庐县坚持法治与改革并举 护航“放管服”改革显成效
时间:2017-10-27 15:55 来源:丹凤县司法局 作者:丹凤县司法局

编者按:近年来,浙江省桐庐县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形成了法治与改革双轮驱动、共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在商事登记改革和企业投资审批两大关键领域,该县充分发挥县法制办等有关部门的专业法制力量,以清理与改革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为基础,以依法整合、再造审批流程为关键,打造出“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新格局,行政审批提速又增效。特别是该县积极深化复议体制改革,通过创设县行政复议局,实现“一个部门化争议”,及时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放不到位、管不严密、服务缺失”等问题严格纠正并源头规范,促进了改革与法治的深度融合。现将桐庐县坚持法治与改革并举的有关情况登载如下,供参考。

 

厚植法治理念  强化制度供给

浙江省桐庐县坚持法治与改革并举护航“放管服”改革显成效

 

近年来,浙江省桐庐县以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特别是找准突破口,坚持法治和改革并举,在法治政府建设和商事登记改革过程中持续发力、连续突破,法治政府建设走在浙江省前列,特别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为浙江省两个试点单位之一。“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全程电子化”等商事登记改革创新举措得到了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国家工商总局充分认可。正因为桐庐县良好的法治和改革基础,2017年7月28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推进和保障桐庐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定》,授权桐庐县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企业投资审批两大领域深化改革。为依法推进改革,桐庐县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改革,强化机制创新和制度供给,形成法治与改革双轮驱动的良好态势。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人才先行,夯实法制基础。一是组建法制保障组。及时成立“一办五组”(即“跑改办”、主体改革组、法制保障组、政策保障组、技术保障组、综合监管组),特别是组建了由县人大法工委、县法制办牵头的法制保障组,抽调20多个部门业务骨干,为改革的全面推进提供法律保障;二是聘请改革智囊团。特聘省政府咨询委、省人大相关工委、省相关部门以及高等院校教授为桐庐“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智囊团,为改革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三是委聘院校专业团队。在“一件事”标准化、企业投资领域流程再造等领域,聘请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专业团队提供合法性论证,确保改革始终不偏离法治轨道。

(二)突出制度衔接,破除改革壁垒。从近三年商事登记领域办件量最大的41件事和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全流程涉及的57个环节着手,对桐庐县政府制发的现行有效的461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查找与“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共清理废止文件60件,宣布失效42件,列入评估和修改计划16件,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三)坚持改革依法,强化流程再造。坚持以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作为改革衡量标准,树立“外部流程内部化、内部绩效外部化”的主要改革路径,持续向纵深推进改革。一是破难点,商事领域准入又准营。针对商事登记制度领域“准入不准营”、“准入容易退出难”两大难题,按照“集成一批、整合一批、联办一批”要求,推进企业办件量最多的60件事“准入即准营”。在浙江地区率先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实现90%以上事项“一窗受理、一次上门、一天营业”。加快“准入容易退出难”破题,建立企业注销登记工商、税收、社保等联办联退制度,在商事登记主体退出和迁移等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率先破题。二是攻堵点,投资领域提速又增效。按照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立项开工、施工建设、竣工验收三段式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积极探索企业承诺制改革,加快审批流程重组和取消。目前,已实现房地产项目从立项至不动产登记环节减少到7个,用时19个工作日,工业项目环节减少到6个,用时10个工作日。

(四)争议依法化解,倒逼改革依法。桐庐县大力推行“一个部门化争议”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定纷止争的职能。一是健全以行政复议为主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对改革中涉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赋益性的简政放权举措,在行政主体资格、法定程序等方面采取适度从宽的审查标准。对事中事后监管类的案件,适当加大审查和纠错力度。对改革中提出的自我约束、便民利民要求的,一般视作行政承诺,按照“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进行审查。二是建立以移送督导为主的沟通衔接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信访的有机衔接,建立引导移送制度。对涉及“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相关行政争议案件,先征询县行政复议局意见。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移送至县行政复议局统一受理。针对推进“放管服”改革中“放”不到位、接不住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管”和“服”缺失等问题,建立监督指导制度,实行行政复议监督建议书、行政执法意见书制度,及时通报行政机关。改革以来,指导监督各类案件31件,下发各类法律意见书、执法监督意见书等7份,相关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为防范“放管服”改革可能出现的风险,在“放”的同时着力强化“管”和“服”,瞄准商事登记和企业投资每一个环节,规范告知承诺制,出台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举措、监管内容。着力织密监管网,建立与“放管服”改革配套的诚信体系,重点瞄准涉及行政审批行为的信用数据归集、存储和应用。加大对审批过程中发现的市场主体“承诺不践诺、备案不真实”等问题的监管力度,以实现“放而不乱,管理有序”的目标。

2.总结改革实践,强化制度供给。商事登记领域“多证合一”、住所承诺制、全程电子化等改革探索和实践,亟待相关领域立法,巩固改革成果。对此,及时向省人大提出立法建议,同时委托浙江大学城市学院相关专业立法团队着力总结提炼改革经验,强化制度调研和探索,为省级人大商事领域立法提供基层实践。加快企业投资项目流程再造,深化改革实践,探索建立企业投资项目程序规定。

3.回应农民关切,推动农村建房县域立法。着眼于同广大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领域,积极向市人大争取将桐庐县作为县域立法试点,探索农民村民建房管理立法,按照农村村民建房“一件事”的标准,将宅基地和规划两个审批事项进行整合,同时探索建立“人户合一、人地衔接”的农村土地供给制度和宅基地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