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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05-09 16:15 来源:丹凤县人民政府 作者:司法局法治建设股

为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按照委、政府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工作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对县级行政执法机关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依法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大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动丹凤县域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行政执法体系和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与监督等制度的建立、衔接、落实情况;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情况;行政执法被诉情况;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情况等。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公开情况;出示或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公示执法身份情况;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的情况;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等。

(三)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主要包括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实现全过程记录,并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情况;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情况;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统一、规范情况等。

(四)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主要包括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设置,法制审核人员配备情况;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情况;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等。

(五)推进落实三项制度的组织保障情况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全面推进落实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三项制度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情况;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情况;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持证上岗、统一证件情况;推进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及汇集数据情况等。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包括自查自纠、实地检查、反馈整改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起至515)

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及时布置开展对本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化、标准化情况的自查工作。对本部门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县司法局加强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查结束后,各部门形成专项监督检查自查报告、自查发现问题清单、反映意见建议清单、典型经验做法清单等4份材料(格式附后),于5月15日前报司法局(执法监督)。

(二)实地检查阶段(5月16日至615)

司法局将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根据各部门自查情况确定抽查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紧扣监督重点内容及要求,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座谈交流、明察暗访、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各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反馈整改阶段(6月16日至630日)

在各部门自查和实地检查工作基础上,反馈监督检查情况,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明显存在短板和缺项漏项的单位,印发整改通知,立行立改。各部门针对反馈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整改落实,相关情况于6月底前报司法局(执法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把此次专项监督检查作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组成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把握检查重点。要紧紧围绕本次专项监督检查确定的重点检查内容开展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既要全面摸底推进落实三项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情况,也要主动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客观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三)注重发现典型。各部门在开展专项工作中,要注重发现先进典型,对具有创新性且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以及取得成效的经验做法,予以总结提炼,形成自己的工作亮点,为全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联系人:聂宁、陈俊英、黄鹏司法局执法监督股干部  

电  话:0914-332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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