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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关于换发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1-05-05 16:11 来源:丹凤县司法局 作者:丹凤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8年以来,我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普遍使用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开展执法工作,但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任务的完成,一些执法部门因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变更、职责调整及执法人员工作变动、执法岗位调整等原因,原执法证件已不能使用,需要换发或者申领新的执法证件;还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因违法法纪问题受到处理,需要收缴注销执法证件。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79号)的规定和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有关要求,现就我县换发和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换发证范围

(一)换证范围:2008年已办理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因政府机构改革后单位名称变更、职责调整及执法岗位变动等原因,原执法证件已不能使用的,必须换发新的执法证件。

 (二)新申领证范围: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七条规定,新申领执法证件的范围为: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中,属于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有明确具体的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岗位和具有面向社会依法执行公务、行使监督检查任务的行政执法人员,需要新申领执法证件。

(三)注销证件范围:因行政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死亡、退休或违法法纪受到处理的,必须收缴注销执法证件。

  二、换发证程序

  整个换发和申领执法证件工作分部门申报、资格初审、集中培训、统一考试、资格审核、制发证件、网上公示七步进行。其中,换证人员可不参加培训、考试两个程序。

    (一)部门申报。各执法部门要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对换证人员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填写《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表》和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统计表,连同照片及时报县政府法制办。

    (二)资格初审。县政府法制办对各部门填报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表、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统计表和照片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培训人员。

    (三)集中培训。培训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统一安排,根据换发和申领执法证件工作分批组织实施,教材根据培训计划发放。培训统一使用省上编印的《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依法行政法规文件选编》两本教材。

   (四)统一考试。考试采取统一试题,集中组织的方式进行。试题由省政府法制办以《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依法行政法规文件选编》为主要内容建立执法人员考试题库。考试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结合培训进度组织进行。考试试题从省政府法制办题库中随机抽取,省、市政府法制办派人现场监考。阅卷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组织进行,考试成绩在陕西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公布。

   (五)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县政府法制办依托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分级审批系统,通过网络进行审核,对符合领证条件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通过网络逐级上传,直至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通过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分级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执法资格的人员和考试合格人员。

   (六)制发证件。对资格、成绩双合格的执法人员名单,由省政府法制办通过网络传输给市政府法制办。同时,转入制证程序,打印制证。县政府法制办向市政府法制办写出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书面报告,并附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统计表(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的合格人员)。县政府法制办缴纳证件工本费、培训资料费后,按最后审批的统计表人数领取《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时,所有单位必须将旧证回收,并登记造册,上交县政府法制办后逐级统一上交省政府法制办。 

   (七)上网公示。领取《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由省政府法制办直接传输到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查询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载入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查询系统,只要打开系统,输入证件名称和该执法人员的证件编号,就能查到该行政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

  三、组织分工

  全县换证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由县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实施。2011年县政府法制办将集中时间组织培训、考试换证工作,确保换证工作年内完成。省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提供培训教材、考试试题、组织阅卷、资格审核、打印发证、上网公示等工作。市、县政府法制办及县级各执法部门主要负责领证人员资格初审、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考试、领证人员信息录入上传、申领并发放证件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换证工作的重要性。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身份证明,持证上岗是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亮证执法是行政执法的重要程序。各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换发和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清理整顿执法队伍,落实执法岗位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坚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此次证件申领发放采取网络传输,网上审批,数据库管理查询方式。各部门要在520前将填好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表、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人员统计表和照片报县政府法制办并统一拷盘(拷盘照片要注清姓名),审核表和统计表要加盖单位公章。填报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要真实无误,填写要准确规范,证件编号和执法人员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无法打印制证。照片标准为:宽211象素,高183象素,背景为白色。分辨率应大于或等于300DPI,图片格式(后缀)名应为JPGGIF。 文件大小不应超过100KB。头的两侧距离照片边框大约1.5厘米左右,头顶距离上边框距离约为0.4厘米左右,下额距离相片底部距离约1.3厘米左右(以上所述误差都不得超过0.7厘米)。

  (三)严格资格审核和培训考试。对不符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人员,一律不得申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发给《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经重新培训补考仍不合格者,取消执法资格,收回旧证。

   (四)依法向社会公开。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执法活动的资格证明,按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必须向社会公示。因此,本县内所有行政执法机关,所有行政执法人员持有使用的行政执法证件样式,都应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