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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善县全力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能力
时间:2015-07-31 09:57 来源:丹凤县司法局 作者:丹凤县司法局
  浙江嘉兴市嘉善县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始终将“一机构一平台”作为建设城乡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重要载体和提升基层综合执法能力建设的有效抓手,按照“从高设标、从严落实、试点先行、扎实落实”的原则,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将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起点谋划“一机构一平台”设置。以“一机构一平台”为抓手,着力提升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按照从高设标、从严格落实的要求,推进机构、平台建设。一是准确定位机构、平台。明确镇(街道)执法中队(分局)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派驻机构,是综合行政执法三级网络的中枢神经,也是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的核心力量。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是隶属于驻地党委政府的管理平台,是法治政府建设的主阵地,是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服务驻地百姓生产生活的主力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平台建设,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县府办专门发文要求各镇(街道)要在2015年4月8日前建立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县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协作配合意见、队伍建设指导意见等框架性文件中都对“一机构一平台”建设进行了明确,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三是建设正规化中队。早在2011年,嘉善县人民政府就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延伸工作的意见》,对基层执法中队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人员配备、管理体制、经费保障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为建设标准化中队奠定了基础。2012年,全县9个镇(街道)全部设立行政执法中队。2014年,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将86%的执法人员下沉到执法一线,保证每个镇(街道)中队至少有7名以上的执法人员,配备3名以上的中层干部,并按照至少1:2的比例配备协管员,增强基层执法管理力量。每个执法中队(分局)都配置服务大厅、接待室、办案室、值班室、备勤室等功能室,每名队员按照“六个一”的标准配备执法装备,提升中队正规化水平。四是提高中心配备标准。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负责对执法中心的组织领导,政府“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执法中心设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等职。主任由当地党委副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执法中队中队长兼任,副主任由当地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兼任,完善的配置为中心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提供了良好条件。
 
 
  二、高标准推进“一机构一平台”运作。坚持统筹部署、以点带面推进,完善运行机制,提升运转水平。一是试点先行。2013年10月,我县姚庄镇按照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分局、中队三块牌子一套班子进行机构设置。同时,成立了镇“数字城管”分中心,将“数字城管”二级平台引入姚庄,成为了中心运转的现实载体,中心成立以来共立案628件。在姚庄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4月,西塘镇成立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建立“智慧西塘”管理平台,将20个成员单位的执法管理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受理范围,对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行了深度探索。二是规范运作。中心建立了巡查发展、指令督办、协商联动、考核评价“四位一体”的运行机制。建全了网格化巡查机制,落实专职队伍进行巡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形成了简易性问题直办、单独性问题交办、复杂性问题督办的办结方式,按照“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的要求,确保问题得到第一时间处置。针对日常问题,采用“协作执法”的形式,由镇(街道)执法中心确定一个牵头部门,若干个协作配合部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行治理。针对靠个别部门无法解决的、面上普遍存在的安全生产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报请党委政府,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由镇(街道)领导或县领导牵头,召集镇执法中心成员单位或县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并由镇政府或县政府发文进行联合执法,形成基层治理合力。三是强化保障。按照“编随事转”的原则,县编委办调剂48个编制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综合行政局与17个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联合发文制订协作配合制度。驻地党委政府为中心运转的各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为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坚实保障。四是推动落实。以考核引导、责任追究两个方面强化责任落实。镇(街道)将推动落实机构、平台建设情况列入了县目标责任制考核考评内容。各镇(街道)分别制定百分制考核办法,对落实情况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明确由纪检监察组织进行责任追究。
 
 
  三、高效率发挥“一机构一平台”作用。综合行政执法“一机构一平台”一经建立便高效运行,截止目前,各基层执法中队共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指令书)164份,立案查处一般程序案件456起。在新划转的18个领域中,已对13个新划转领域实施了行政处罚,新划转职能案件数达到原业务主管部门同期办理案件数的近6倍,其中5个领域实现了行政处罚“零”的突破。一是执法合力初步形成。驻镇(街道)原有部门专业执法人员少,各派驻机构均各管一线,执法监管力量难以整合。通过建立执法中心,集中执法资源,整合巡查监管力量,明确职责分工,简化执法层级,有效提升了监管执法末梢的反应能力,有效解决了镇(街道)存在的执法监管真空、缺失等问题。如西塘镇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已经集中了近3000项的行政处罚事项,有效放大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内涵,为更大范围集中执法权探索了路径。二是攻坚机制初步建立。通过建立健全大巡查、大联动机制,先后部署开展了管桩行业整治、木业企业整治、地下空间暨地下人防工程专项整治、燃气安全专项检查等6项专项行动,有效地提升执法效率。例如,西塘执法中心巡查队伍在巡查中发现,景区内餐饮、民居客栈、酒吧的消防、电气线路、建筑等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置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了解情况后,中心及时报中心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商讨,并将情况汇报给县委县政府,促进了由县政协主席牵头开展的西塘古镇景区安全整治工作,目前整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服务中心更加有力。通过建立“一机构一平台”将服务党委政府的主平台有效前移,各镇(街道)都有了一支能战斗、善攻坚的专职执法队伍,服务中心工作更加有力。各基层执法中心能自觉服务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等中心工作。例如,围绕服务“五水共治”,各基层执法中队联动开展了“护水一号”行动、景区污水治理行动、市场非法取水整治行动等综合性治水行动,开展涉水行政检查19次,立案12起,提升了基层群众护水、节水意识。四是回应民生更加及时。执法重心下移,基层执法力量得到增强,服务民生更加及时有效。据统计,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接到市民的投诉举报4908件,较同期上升了65.42 %,有效解决4760件,解决率达97%,满意率95%以上。针对群众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的违法电捕鱼问题,执法中心能及时联动,联合公安、农经等部门开展了“打击电力捕鱼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了33起案件,通过整治非法电捕鱼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针对噪声污染等问题,在县城区组建了一支夜间24小时值勤队伍,并与环保监测站联动,迅速处置群众的举报,提升群众满意率。(浙江省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