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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案件击中依法行政软肋
时间:2010-04-12 00:00 来源:丹凤县司法局 作者:丹凤县司法局
 


    主要问题是: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理轻证据,职权法定意识淡薄

  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在对该省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分析时发现,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理轻证据、职权法定意识淡薄等问题,是行政复议案件激增的主要原因。一些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片面强调行政效率和实体处理的正确性,忽视正当程序的独立价值,致使违反法定程序、剥夺行政相对人程序性权利的现象大量存在。

  重实体轻程序。如土地征收案件中,一些行政机关未依法进行征地预公告、现场调查确认、举行听证会即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侵犯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土地登记发证案件中,一些行政机关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即为当事人发放土地证,剥夺相关权利人的异议权;行政处罚案件中,一些行政机关未告知被处罚人陈述、申辩权、要求听证权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重处理轻证据。一些行政机关轻视甚至忽视证据收集,在没有全面收集证据、查清主要事实的情况下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导致在复议中举证不能,具体行政行为面临被撤销。如有的部门仅凭一份询问笔录,在没有其他证明材料佐证的情况下对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某些市县政府在发布征地公告后,疏于收集发布公告的证据,或者收集证据不规范,照片不能反映拍摄时间、地点及背景特征,不能证明其已依法进行征地公告。

  职权法定意识淡薄,越权行政。如某市政府不经省政府同意,擅自变更经省政府审批的征地建设项目;某市政府代行规划部门职责,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变更某建设项目的规划等。

  行政复议作为政府主导的法定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在监督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正如安徽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所言,强化行政复议有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