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市州政府法制办主任座谈会精神和《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府法制办领导要求,襄阳市政府法制办在近日召开的鄂西北片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七项措施,打造全国行政复议示范带、强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2009年、2011年,襄阳保康县、谷城县政府法制办先后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授予“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是全国唯一一个拥有两个国家级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县的地级市。行政复议示范带,就是充分发挥两个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县的示范作用,用3至5年时间带动老河口、枣阳、宜城等行政复议工作基础较好的县级市争创全国先进,形成辐射鄂西北、呈带状分布的行政复议示范走廊,全面提升我市行政复议的整体水平,促进全省行政复议事业发展。
一是在规范中加强行政复议受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置行政复议窗口,开通行政复议网上申请平台,推广谷城县在乡镇设立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等方式;建立不予受理备案审查制度,要求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及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二是在规范中加强审理工作,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规范实地调查、公开听证、案件纠错、调解和解程序设计;严格执行答复期限、审理期限的规定;将“行政负责人出席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审理的有关活动,行政首长亲自听取和研究重大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情况”列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
三是在规范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工作。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完善听证和质证程序;健全完善行政复议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保证行政复议决定和各项工作目标的有效落实。
四是在规范中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实施方案的关于制度建设的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成熟的继续保留;不够完善的进行修改完善;没有的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及时制定。
五是在规范中加强能力建设。加强专项业务培训教育;将“行政复议机构健全,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办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案件情况逐年增加”列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积极争取市县两级政府支持、落实行政复议专项经费及其他装备保障。
六是在规范中加强环境营造工作。继续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制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制度,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力度,健全信访与行政复议联系制度;积极争取省政府法制办加大对我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加强与兄弟市州之间的交流互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