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政府法制办对2013年上半年行政复议案件进行了统计,主要特点是:
一、案件数量较同期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一方面随着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深入推进,行政争议的化解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行政复议机关的办案压力。另一方面,随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开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争议有所减少。
二、案件类型相对集中。这种趋势充分说明随着我省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社会治安管理等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同时伴随着社会法治建设的发展,群众的维权意识逐渐强化,上述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逐渐成为行政争议发生的重点领域。
三、群体性案件增多,案件难度增大。由于群体性案件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拆迁补偿等领域,事关当事人生产生活、重大财产,这类案件牵涉利益巨大,争议双方矛盾突出,拆迁户作为申请人容易结成同盟,复议中调解难度较大。
四、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持续上升。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偏高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深入贯彻落实,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逐步得到提高,从源头上有效避免了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是随着依法维权意识的增强,许多群众对违法行政的敏感度增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要求,对许多本身并不违法的行政行为申请了行政复议。
五、行政复议工作发展不平衡。从客观上,由于一些部门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妥善解决行政纠纷,防止和减少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不认真审查,该受理的作了不予受理的处理。主观上,有的县区和部门不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不依法受理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对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认真审查,该受理的作了不予受理的处理。在客观和主观两方面的问题导致行政复议工作发展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