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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达拉特旗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时间:2017-08-04 09:59 来源:丹凤县司法局 作者:丹凤县司法局
近年来,内蒙古达拉特旗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积极完成全旗执法机构设立、编制划转工作,稳步推进全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完成综合行政执法局“五定”方案。结合鄂尔多斯市编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批复精神,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由改革前的37支整合为9支。其中,组建9支,撤销24支,整合13支。同时在整合8个苏木镇原有执法队伍的基础上,在各苏木镇成立隶属于苏木镇政府的综合执法局,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为各苏木镇综合执法局分别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局长1名、教导员1名)。
二是积极做好人员编制划转工作。及时制定《达拉特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人员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同步调整。
三是合理设置部门综合执法大队。整合优化旗级业务主管部门内部执法监管职能,除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和不宜实施集中执法的情况外,原则上对部门内由多个科室、多支队伍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归并到一个科室或者一支队伍行使,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 逐步精简旗级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切实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对执法职能相近、执法对象相同、执法方式相似的部门进行机构和职能整合。
四是设置乡镇综合执法局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在各苏木镇成立综合执法局,为各苏木镇所属事业单位。旗级执法部门将适宜在苏木镇行使的331项执法职能,结合实际,分期分批下放到各苏木镇,具体由各苏木镇综合执法局承担。不适宜下放到苏木镇的,旗综合执法部门须向各苏木镇派驻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并在各苏木镇综合执法局挂牌运行,确保实现一个苏木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五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程序建设。由法制办牵头,协调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主管部门,已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行政执法操作流程图,明确了执法环节和步骤。
目前,旗法制办、编办正在配合组织、人事等部门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局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搭建、相关科级干部选配、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总结提炼,努力形成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力争为深化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提供有益借鉴,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