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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治工商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时间:2016-09-12 15:28 来源:丹凤县司法局 作者:丹凤县司法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项决定,是党和国家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机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建设法治陕西的重点任务,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工商法治建设,全面提升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

一、着力促进工商行政管理地方立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目前,在国家242部法律、738部行政法规中,涉及工商系统执法的法律有105部、行政法规有204部,作为我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依据的地方性法规有5部,政府规章有1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但是,面对改革发展、消费维权、市场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制度建设在一些领域还存在不够精细、相对滞后、职能界限不清等问题。改革创新永无止境,执法实践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永无止境。要积极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加快完善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体系,为推进工商法治建设提供完善的制度保障。

(一)加强宪法实施,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担负着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的重要职责,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者、推进者、捍卫者。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要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在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建设中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精神,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要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要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自觉接受备案审查监督。

(二)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完善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各项改革要始终遵循现行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要依法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主动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认真做好商事制度改革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为改革提供法制保障。要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配合有关立法部门做好立法调研工作,主动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陕西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陕西省经纪人条例》、《陕西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工作。

(三)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与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在立法中要始终保持工商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的开放性、动态性、发展性。要把提高质量作为制度建设的核心,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科学、民主、公开原则,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制度建设机制,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近年来,随着法治工商建设不断推进,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工商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执法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比较突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不敢为、乱作为等问题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影响了工商执法权威,降低了执法公信力,也损害了工商机关的形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代表政府行使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只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才能树立国家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行业和领域垄断、限制竞争行为。强化网络市场监管,规范网络平台和经营主体,依法查处非法主体网站,全面落实网上亮照。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强化广告市场监管,建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责任人追究制。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以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完善网络传销监测查处机制,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

(二)深化工商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逐步实现面对群众的监管执法主要由市县两级机关承担,推进监管执法权的集中行使和综合管理,实行一支队伍办案。完善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没有法律授权的机构不得越权执法,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积极推进建立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市场检查制度,形成适应工商行政管理新常态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有机对接。完善执法办案奖励机制和重大违法经营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办案突出集体给予经费补贴,对办案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三)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严格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过罚相当、不枉不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探索建立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执法办案中违法行政,坚持依法追责。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保障行政权力正确行使的关键。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分布在不同岗位、行使着不同的权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既是对工商行政管理事业高度负责,也是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队伍关心爱护。

(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执法监督是维护市场监管执法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的关键。要强化内部层级监督,坚持案件核审、大要案件集体讨论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突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中的立案销案、查封扣押、自由裁量权行使、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减少行政执法随意性。要完善案件评查、执法检查、依法行政考评等常态化执法监督方式,落实大要案和跨区域案件交办督办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倒逼执法行为规范化。

(二)强化行政复议监督。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因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复议诉讼案件明显增多,工商行政执法风险增大趋势明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适应行政复议新常态,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厘清信访、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复议的法律界限,着力解决行政复议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调研,探索建立和解调解、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提高化解行政争议效果,提高复议的公信力。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执法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确保行政处罚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公示,自觉接受当事人和全社会的监督。加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检查,依法查处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公示行为。

四、全面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和水平

工商行政执法队伍承担着普法宣传、监管执法、行政指导等职责,在推进工商法治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要积极构建完善的工商法治教育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工商行政执法队伍。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可以说,运用法治思维治国理政,已经成为当前领导干部面临的一场“大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坚持和完善机关党组(委)中心组、局务会议等形式的集体学法制度,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坚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注重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优秀干部。

(二)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从年初省局法治工商建设调研情况看,全省工商行政执法队伍的能力素质与加快推进工商法治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提高行政执法队伍依法履职能力是当务之急。要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专题培训,使广大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要建立工商行政执法人才专家库,推动建立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面向全系统和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在全省工商系统普遍开展宪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工商干部敬畏法律、尊崇法律,使依法治国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形成学法知法、信法守法、依法执法的良好氛围。要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采取法治讲座、法律咨询、送法下基层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