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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要求逐车逐线排查长途客车隐患 驾驶员休息制度不落实的要坚决予以停运
时间:2012-08-29 16:21 来源:丹凤县司法局 作者:丹凤县司法局

  针对包茂高速陕西延安安塞段“8·26”特大交通事故,交通运输部27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迅速对长途班线客车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加强对客运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

  《通知》指出,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的“8·26”特别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为重大的损失,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教训十分惨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此次事故的情况通报到本地区的每一家运输企业、每一名驾驶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照企业实际,举一反三,全面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安全隐患不排除不得上路

  《通知》要求迅速对长途班线客车开展全面排查整治。要重点排查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的安全性能,应急出口是否通畅,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路运营。

  进一步完善长途客运班线的审批和管理,加强班线途经道路的安全适应性评估,合理确定营运线路、车型和时段。严格执行对夜间途径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不得批准客运班线的规定。对未落实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暂停其参与班线招投标、新增运力审批。

 

推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

  《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企业合理安排班次,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严格落实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确保驾驶员按照规定时间休息,避免疲劳驾驶。

  支持运输企业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等地建立长途客车驾驶员中途休息点,为驾驶员落地休息和轮换提供服务。10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必须抓紧建立落实中途休息制度。凡没有建立中途休息点、不能实现驾驶员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线路,要坚决予以停运。

 

违法信息至少保存3

  《通知》要求加强对客运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进一步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规定,充分发挥监控平台的作用,对车辆出站、超速、中途停车等状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车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并及时进行处理。充分发挥卧铺客车车载视频的监控作用,坚决防止车辆超员。对各类违法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至少保存3年。各地要督促运输企业在年底前按要求完成监控平台或监控端的标准符合性审查。

  《通知》还要求切实加强旅游包车客运的安全管理。对没有取得省际班线资格的企业,禁止从事省际包车业务。近期,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对运输企业长途客运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要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发生地及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必须按照《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交通运输部报告,增强事故报告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