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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成为宜昌五峰县政府工作规则的重要内容
时间:2013-06-06 16:06 来源:丹凤县司法局 作者:丹凤县司法局

 近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修订稿)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印发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实施。新修订的《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并进一步细化,使政府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更加完善,从而更进一步地推动了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一、《规则》进一步完善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规则》确定,县人民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县人民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适时向县人大提出立法议案,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政府行政措施或决定。拟定和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文件,都要公布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政令统一;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由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应当事先请示县人民政府,部门联合制定的重要性规范性文件发布前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县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由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审查,对违规内容的文件,应当及时予以撤销或修改。

 

  二、《规则》进一步完善了民主决策机制

 

  《规则》明确,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向县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向县政协通报并协商。重大行政决策的立项、论证和评估一般都应当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并重视征询政协委员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决策事项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提案,要认真研究,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研究提请政府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乡镇的,应当事先听取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政府的重大决策,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建立和完善民主科学决策的监督制度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通过明察暗访、情况通报等多种方式,建立督查信息反馈机制,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确保政令畅通。

 

  三、《规则》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

 

  《规则》明确,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策的事项、政府及各部门的重大部署,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布。凡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四、《规则》进一步完善了监督制度

 

  《规则》明确,县人民政府要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依法备案政府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政府各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要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行政判决和裁定要自觉履行。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县政府报告。加强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健全政府层级监督制度。政府及各部门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及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各方面反映的重大问题,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政府报告。

 

  五、《规则》还完善了依法行政的其他制度

 

  《规则》还明确,县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坚持依法治县,把依法行政贯彻于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政府及各部门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政府法制办供稿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综合处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