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韩城制定出台了《小微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加强政策引导、大力提供资金支持、改善服务环境,为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支持小微企业健康成长。对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三年内成长为法人企业的择优给予3-5万元奖励;对法人企业登记注册三年内成长为小型企业的择优给予5-10万元奖励;对法人企业登记注册三年内成长为中型企业的择优给予10-15万元奖励;对年度新入驻市新型工业园区的小微企业,给予10-20万元补助。
二、支持小微企业提升发展。对小微企业年度新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和省级“专精特新”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年度内创新融资方式,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引进职业经理人,采用信息化管理模式的给予5-10万元奖励;对能有效吸纳社会劳动力的给予10-15万元奖励。
三、支持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对小微企业年度新认定为中、省、市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为小微企业新建、扩建标准化厂房的建设单位,按照建成面积,每平米补贴5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以小微企业服务为主的仓储物流企业条件改善及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按照投资额度1%给予补贴。
(陕西省韩城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