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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一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实施
时间:2013-07-02 16:41 来源:丹凤县司法局 作者:丹凤县司法局

“同工同酬”、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职生助学金政策调整、信用卡“容差容时”服务等,进入7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等一批新法新规正式施行。

    一、“同工同酬”新规要避免成为纸上权利

    7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过去很多用人单位之所以喜欢使用劳务派遣工,一个最为主要的目的,就是降低用工成本。而修订后的《劳动合同法》鼓励企业走长期用工的路子,提倡公平合理的用工环境。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71起与《劳动合同法》同时实施,《办法》将劳务派遣公司准入“门槛”提高,要求七月起劳务派遣须取得行政许可,这将为众多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保障。

过去,由于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市场准入“门槛”过低,导致一些不具备经营能力的劳务派遣单位甚至“皮包” 公司进入派遣行业,无力承担用人单位的法律义务,侵害了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实施办法决定对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实行行政许可,并对取得许可的条件作了具体规定,将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万提高到200万。同时,由人社部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社部门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针对“以批代管”、“只批不管”等问题,实施办法建立了劳务派遣单位定期报告制度,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同时,许可机关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此外,实施办法还明确,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由人社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子女“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7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该法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该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者就近居住,为老年人随配偶或者赡养人迁徙提供条件,为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提供帮助。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进行危旧房屋改造时,应当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老年人。

此外,该法还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另外,由民政部制定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也将自71日起实施。两部新规对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法律责任、服务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

针对此前有媒体报道的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被故意虐待事件,《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明确,养老机构出现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或未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民政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中职生助学金政策进一步明晰化

财政部、教育部、人社部等部门此前发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两个办法71日起正式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金和国家助学金相关政策自此得到进一步明晰化。

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央财政统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测算标准和一定比例与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分担比例为:西部地区,不分生源,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地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分担比例分别为8264,生源地为东部地区的,分担比例分省确定。

根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补助方式为:对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学费标准高出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

助学金管理办法明确,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以后年度,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助学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国家助学金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

四、信用卡“容差容时”服务,首次给出明确底线要求

新版《中国银行卡自律公约》将于71日起实施。《公约》求各家银行要为持卡人提供一定限额、宽限还款期的“容差容时”服务,并首次给出明确的底线要求。

    所谓“容差服务”,就是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在到期还款日后账户中未清偿部分小于或等于一定金额时,应当视同持卡人全额还款,此未偿还的金额将自动转入下期账单。中国银行业协会规定,上述的“一定金额”,将不少于10元钱。

 除了还款零头容易忽略以外,差个一两天还款目前也成为银行罚息的借口。不过,今后“容时服务”将改变这一现状。新版《中国银行卡自律公约》规定,银行不仅要在到期还款日之前至少3天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还款提示,还要提供至少3天的还款宽限期服务。也就是说,在规定的还款日期过后3天内,持卡人将钱还上,银行都应视为全额同期还款,不得再因此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