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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城区对黄标车无标车实行限行
时间:2014-08-07 11:28 来源:丹凤信息办 作者:管理员

近期,丹凤县人民政府颁布了《关于实施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的通告》, 明确规定从91日起,丹凤县城区范围禁止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通行。

    县城限行区域包括:城区中心街、花庙路、人民路、迎宾路、紫阳宫北路、紫阳宫南路、广场北路、广场南路、商贸街、车站西路、车站路。限行时间为:91日起,每日7时至22时。在限行区域和时间里,凡是车辆挡风玻璃上张贴有绿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均可照常通行。而黄标车(持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汽车)和无标车(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汽车),一律禁行,违反者交警部门将进行处罚。 

该通告通过在政府网站发布、在电视台公告、在城区各公示栏及16个镇张贴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在城区主要路段设立限行标志,环保部门和交警部门将组织联合执法,确保限行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