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规范干部队伍管理,切实纠正干部管理中的不正之风,促进人事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丹凤县通过精心组织、认真摸底、分类甄别、严格督查,全县共清理出借用人员127名,先后清退返岗38名,规范借调干部89名,全县清理借调工作已全面完成各阶段任务。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县政府及时召开会议,成立了借调人员清理工作机构,由县人社局具体负责办公,同时抽调5名科级领导和10名干部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县16个镇和各政府部门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理。
二是制定方案,认真摸底。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清理工作的原则,并把从基层镇借调到县直单位的干部、从下属单位借调到县直部门的干部、县直部门之间借调的干部、全县中心工作临时抽借的干部、省、市级以上单位从我县借调干部等五类清理对象列为清理重点。同时,对基层镇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已初步掌握基层镇人员借出情况和县域内中心工作抽调人员及部门临时工作借调人员情况。经过清查,全县共查出抽借调干部127名,其中经组织人社部门发文借调89名,县级部门私自借调38名。
三是重点督查,全面清查。针对全县抽借人员状况,2013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5个督查组分赴16个镇和县直机关各单位进行了全面清查。督查组通过查看工资表、考勤册、干部工作日志、干部去向公示栏等办法确定干部是否在岗,查看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确定借调是否符合组织程序。
四是成效显著,收效明显。通过督查,发现18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岗。对18名未返岗借调人员由县政府督查室下发返岗督办通知(丹政督发(2013)47号)。10月24日至10月30日,督查组进行了第二次督查,18人均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原岗位或完善借调手续。
五是巩固成果,健全制度。明确要求今后对于全县重点工作开展需成立临时机构抽调人员的,要经县政府会议研究明确临时机构名称和抽调干部范围及数量,由人社部门按照方案提出干部抽调意见,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发文抽调。部门因阶段性工作需借调干部的,要按照“提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经人社部门审核、报县政府主管人社工作领导审批、由人社部门发文借调、报县纪委备案”的程序办理。部门私自借调人员一经发现,从发现之日起停发本人工资,同时对借入借出单位主要领导全县通报并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