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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四个明确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时间:2016-08-17 17:07 来源:丹凤县人民政府法制办 作者:鄢振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丹凤县“四个明确”强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一是明确要求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各镇(办)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都要聘请法律顾问,已经聘请法律顾问的各镇(办)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尚未聘请法律顾问的各镇(办)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年内实现全覆盖。

二是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镇(办)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准入、考核、激励等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提升法律顾问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使其出具的法律咨询意见合法、及时、客观、公正,提供的法律服务具备较高的质量水准。同时,要加强法律顾问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其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自觉性。

三是明确要求保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各聘用单位要为法律顾问依法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并付给其相应的报酬,所需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四是明确要求强化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各镇(办)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做好法律顾问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法律顾问办理的法律事务及其办理过程、处理意见和建议、办理结果等情况予以记录,对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档案。所聘法律顾问的基本情况、聘请协议复印件要及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