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的紧急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日期:2010年9月20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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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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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凤县委办公室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丹各单位:
7月23日至24日我县遭受到百年不遇的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的损失。目前,抢险救灾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为加大救灾工作力度,扎实安排好灾区群众生产生活,给受灾群众以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雨情、灾情概况
7月23日19时至24日下午3时,我县境内遭受特大暴雨袭击,竹林关、铁峪铺、花瓶子、北赵川、桃坪等5个乡镇降雨量超过200mm,武关、月日、东岭、寺坪、峦庄、资峪、土门、龙驹、花园、毛里岗等10个乡镇降雨量超过100mm;商镇、双槽、庾岭、蔡川、棣花5个乡镇降雨量为50-100mm;雨量最小的为留仙坪乡。据水文部门测报,武关河流量2000立方米/秒、丹江流量210立方米/秒、银花河流量1300立方米/秒。经水务、水文等部门分析,认为武关河流量达五百年一遇标准,竹林关、铁峪铺、花瓶子、北赵川、桃坪等乡镇超过百年一遇暴雨量级。
据初步统计,全县21个乡镇、168个村、1482个村民小组、5.7万户21万人不同程度受灾。本次暴雨洪水灾害造成倒房1060户3392间,形成危房2270户7264间;致使沪陕高速月日段、312国道铁峪铺段和山郭、丹牌、丹竹、丹景、寺毛5条县道及11条乡道、87条乡村道路中断,冲毁县乡公路200公里,损毁通村水泥路158公里。供电线路断线56公里,冲毁配电室13座,通讯杆倒杆6000多杆,竹林关、东岭等15个乡镇供电、通讯中断;水毁堤防227处227公里、人饮管道138处340公里,造成5.1万人饮水困难;农作物受灾18万亩,水毁农田5万亩,绝收8万亩,成灾面积13万亩;冲毁养鸡大棚11个、百头养猪厂1个,淹没养牛场1个,畜牧圈舍倒塌4.1万平方米,因灾死亡猪1.5万头、牛210头、羊2000余只、鸡30万余只。据初步估算,本次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85亿元,其中农业损失1.5亿元,基础设施损失7.2亿元,倒房危房损失2.3亿元,工矿企业损失0.5亿元,其它损失0.35亿元。
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灾情发生后,省、市高度重视,代省长赵正永、市委书记魏增军、市长杨冠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荣珠、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淑慧、副市长李云飞分别带领省、市交通、公路、水保、扶贫、民政等部门负责人,先后深入我县灾区一线,现场察看灾情,指导抢险救灾工作。县委、县政府迅速组织召开了紧急会议,成立了“7·23”防汛救灾工作指挥部,组建了综合协调、应急抢险等12个专项工作组和21个查灾救灾工作组,由县级领导带队,立即赶赴受灾乡镇开展查灾救灾。目前,全县1060户倒房户、2270户危房户8万余名群众已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已紧急下拨救灾款320万元,调运帐篷400顶、彩条布6000米、棉被300床、衣物2000件、蜡烛1100包、手电600筒、方便面350件、矿泉水100箱,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初步安置。
三、救灾募捐活动安排
1、活动主题。本次救灾募捐活动以“向灾区献爱心募捐活动”为主题,充分发挥各级党政军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弘扬团结互助、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传统美德,为受灾特困户解决吃饭、穿衣等困难问题提供援助。
2、组织领导。本次救灾募捐活动,由县直机关各党委牵头,以总支或支部为单位,在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各乡镇的捐赠活动由各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安排;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社会上开展任何形式的募捐活动。
3、募捐原则。本次募捐活动采取自愿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要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募捐活动。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踊跃捐款捐物,奉献一片爱心,禁止强行摊派和变相摊派。
4、时间安排。募捐活动7月26日开始至8月5日前结束,8月7日前将所有募捐物资下拨受灾乡镇,使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各部门、各单位在募捐活动结束后,立即将募捐物资交县救灾办(设在民政局);各乡镇所募捐物资原则上用于本地灾民生活救助。所有募捐情况登记造册交县救灾办备案。
四、具体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要充分认识开展救灾募捐活动的重要性,把救灾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募捐作为解决灾民生活困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广泛动员,精心组织,迅速做好捐助工作,以实际行动支援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为救灾重建工作做出积极的贡献。
县救灾募捐办公室办公地点:丹凤县民政局院内
联系人:刘龙平 电话:0914—3322712 3386972
中共丹凤县委办公室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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