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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阳光发放 严防贪污挪用
丹凤严明纪律管好用好救灾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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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面对严重的洪涝灾害,上级党委、政府陆续向丹凤县下拨了大量救灾款物,社会各界也纷纷向该县伸出援助之手。为了规范救灾捐赠款物的管理发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和社会各界的关爱及时送到灾区群众心坎上,近日,丹凤县民政局就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发放工作作出通知。
通知明确了救灾款物的使用范围、发放原则、发放程序和注意事项,要求救灾款物只能用于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活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灾民、灾民倒危房恢复重建和加工、储运救灾物资。救灾款物要重点保证因灾造成“三无户”和重灾户的基本生活,兼顾面上困难户。救灾款物的发放必须坚持“民主评议、村组上报、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程序,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一户一卡,凭卡救助。救灾款物的发放必须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数量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分配、层层克扣、挪作他用和贪污失盗。对截留、挪用救灾款物,造成救灾款物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基层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救灾款物发生失盗、浪费等重大损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贪污、私分救灾款物,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县民政、财政、扶贫、粮食、监察、审计等部门将定期对救灾款物使用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救灾和捐赠款物用到实处。(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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