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什么是就业(创业)培训补贴?
答:就业(创业)培训补贴是指政府购买培训服务,对具备资质条件并中标的培训机构,承担全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状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生,免费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给予补贴。
94、对享受免费就业(创业)培训补贴人员范围、期限有何规定?
答: 享受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失业状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生(简称四类人员)。四类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专项能力培训时间一般为10天,职业培训1至3个月,创业培训授课15天。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95、怎样申请创业促就业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
答: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经营所在地镇社保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提交贷款申请材料,由镇社保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县小额信贷办审核。县小额信贷办会同经办银行对借款人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情况属实的,核定贷款金额及期限,并向经办银行出具《担保承诺书》,转经办银行办理放贷手续。
96、享受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的对象有哪些?
答:享受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的对象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的创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刑释解教人员,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的经济实体,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97、享受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的额度是多少?
答:享受额度是个人小额担保贷款一般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8万元;毕业5年以内实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一般为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
98、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申报程序是什么?
答:申报程序为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在每季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提交申请表(附身份证、创业培训合格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小贷办与财政局、人社局及确定的商业银行在月底前审查完毕并通知申请人审查结果。
99、农民工在劳动保障方面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根据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工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作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作标准;(3)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安排农民工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4)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5)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6)用人单位不得向农民工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件;(7)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并依法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8)农民工语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9)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10)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100、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答:根据规定,具备下列情形的,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领导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