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名称 | 企业名称登记 | ||
职权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期限 | |
实施机关 | 丹凤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咨询电话 | 0914-3326971 |
责任股室 | 注册分局 | 监督投诉电话 | 0914-3322760 |
办事对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办理地点、时间 | 丹凤县中心街13号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法定工作日 |
申报条件 | 1.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市(包括州)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 2.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1)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2)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3)外商投资企业; 3.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3)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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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机关与拟设企业登记机关不一致的,且申请人直接向名称核准机关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拟设企业登记机关的《企业名称初审意见表》; 4.根据上述文件,核准机关无法确定拟设企业的登记管辖机关的,可以要求提交股东身份证明;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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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图 | 见附件 | ||
收费情况 | |||
法定依据 |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8年第38号)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十七条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十条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局令第7号发布,2013年1月1日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四条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的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8号)第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含有“专业合作社”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04年第10号)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三)不含行政区划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含有同级行政区划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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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项 |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资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照条件和标准,对书面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做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告知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批件,送达并信息公开。 5.事后监督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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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