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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就业创业扶贫政策
时间:2019-03-28 14:51 来源:丹凤县人社局 丹凤县就业创业办 作者:丹凤县人社局 丹凤县就业创业办


一、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享受哪些政策?

1.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特惠)

享受对象:实现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

补贴标准:不超过500元。

办理程序:贫困劳动力向社区人社工作站或村就业创业信息员处申请。

二、组织农村劳动力劳务输出有何奖励?

2.组织劳务输出奖励金(普惠)

享受对象:组织带动农村劳动力进行劳务输出的单位或个人。

补贴标准:组织输出30199人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组织输出200399人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组织输出400799人的一次性奖励20000元,组织输出8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0000,组织输出150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000元。

办理程序:单位或个人开展有组织劳动力输出前向镇办人社所报告,经县人社部门同意后组织输出,补贴按规定向县就业管理局申请。

三、贫困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业优惠政策?

3.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特惠)

享受对象: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400元,最长不超过3年。

办理程序:贫困劳动力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办)审核。

四、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有哪些优惠政策?

4.免费就业技能培训(普惠)

享受对象:有就业和培训意愿的城乡劳动力。

补贴标准:免费参加(缴费参加的培训按规定额度给予补贴,如汽车驾驶专业补贴1080元)。

办理程序:劳动力到镇办人社所或县内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定点培训机构

开设培训专业(工种)

联系电话

丹凤县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操作、电子电工、酒店服务、汽车修理、烹饪、面点制作、果树修剪

3373143

丹凤县就业培训中心

创业培训、家政服务、果树修剪、手工编织、混水墙筑砌

3385015

丹凤县豪丰初级职业培训学校

创业培训、家政服务、手工编织、果树修剪、电子商务

15091561236

丹凤县海达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糕点面包制作、手工编织、果树修剪

13038523306

丹凤县飞达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汽车驾驶

3388269

 

5.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特惠)

享受对象: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

补贴标准:每人每天享受50元,每年一次。

办理程序:培训机构按规定申报发放。

6.免费职业技能鉴定(普惠)

享受对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劳动力。

补贴标准:免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办理程序:有意愿的劳动力到镇办人社所或县内定点培训机构报名。

五、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享受哪些政策?

7.免费创业培训(普惠)

享受对象: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力。

补贴标准:免费。

办理程序:劳动力到镇办人社所或县内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

8.一次性创业补贴(普惠)

享受对象:创业成功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

补贴标准:3000元。

办理程序:创业者在创业所在地镇(办)人社所申请补贴。

9.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普惠)

享受对象: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力。

补贴标准:个人贷款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不超过5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办理程序:有意愿的创业者到各镇人社所或县创业担保贷款中心办理。(县创业担保贷款中心联系电话3376329

10.入驻孵化基地房租费等减免(普惠)

享受对象: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创办经济实体的创业者。

补贴标准:优先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减免房租、水电、物业等费用。目前我县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有:丹凤县中小企业孵化园、商於古道创业孵化基地、丹凤县江南家居建材物流有限公司、圆瑞家居四家。

办理程序:有创业意愿且创业项目与基地相适宜的创业者到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报名。(县指导中心联系电话3385019

六、支持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哪些政策?

11.见习生活费补贴(普惠)

享受对象:在见习企业(单位)按规定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见习岗位。

补贴标准:每月1200元,最长6个月。

办理程序: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向县人才交流中心申请(联系电话:3388078)。

12.见习留用补贴(普惠)

享受对象:接收高校毕业生见习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企业(单位)。

补贴标准:按留用人数,每人2000

办理程序:企业(单位)向县人才交流中心申请。(联系电话:3388078

13.社会保险补贴(普惠)

享受对象: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且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补贴2年。

办理程序:高校毕业生向灵活就业地或创业地所在镇办人社所申请。

七、企业、社区工厂等用工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享受哪些政策?

14.企业在岗职工职业培训补贴(普惠)

享受对象:招聘劳动力就业并对其进行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

补贴标准:学徒制培训按每人1000元给予补贴;技师培训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

办理程序:企业或企业委托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向县人社局申请培训开班,按规定组织培训后向县人社局补贴。(联系电话3321390

15.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特惠)

享受对象: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企业与贫困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

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一次500元。

办理程序:企业向所在地镇办人社所申报。

16.一次性岗位补贴(特惠)

享受对象: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社区工厂(社区工厂指县内外各类企业、合作社和创业人员在村(社区)、移民搬迁社区设立的工厂、分厂、或加工车间)。

补贴标准: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补贴1000元;就业期限6个月以上且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的,补贴600元;就业期限3个月以上且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贴400元。

办理程序:社区工厂向经营所在地镇办人社所申报。

17.场地租赁费、水电费补贴(特惠)

享受对象: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社区工厂。

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

办理程序:社区工厂向经营所在地镇办人社所申报。

18.社会保险补贴(普惠)

享受对象: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

补贴标准:补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不超过3年。

办理程序:企业向所在地镇办人社所申报。

八、职介机构成功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9.职业介绍补贴(普惠)

享受对象:向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服务、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介机构。

补贴标准:每人500元,每人每年一次。

办理程序:职介机构直接向县人社局申请(联系电话3388802

20.季节性用工职业介绍补贴(特惠)

享受对象:职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到季节性用工岗位就业、就业期限不少于3个月。

补贴标准:每人2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两次。

办理程序:职介机构直接向县人社局申请。(联系电话3388802

 

“特惠”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政策,“普惠”政策享受对象范围更广。

政策咨询电话:

丹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143388802

丹凤县就业创业脱贫办公室        0914332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