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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时间:2017-06-13 17:33 来源:丹凤县人民政府 作者:农业局
 

  1.政策依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56);《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农机发〔20168号文件精神)。

  2.补贴对象:县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补贴重点应以能提升丹凤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生产力水平的机具为主,如马铃薯生产作业机械、食用菌生产加工机械、冷藏设施、茶叶机械等。

  3.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农机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依据农业部发布的通用类、区域省份发布的非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进行复核确定,其它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省农机局组织测算。

  非通用类产品每档次农机产品补贴标准按不超过此档产品在我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30%确定。补贴对象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

  4.补贴范围:结合全省农业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在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农机产品中选定。补贴机具品种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0大类30个小类60个品目机具。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详见《陕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

  5.补贴程序:购机者到镇(办)农综站或县农机中心或电话咨询,再到在省上备案的销售企业议价购机,企业照人机合影照、开具发票后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录入,上传人机照、发票、名牌等信息。购机者持二代身份证或组织代码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惠农补贴“一卡通”,到所在镇(办)财政所查“一卡通”编号,在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领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在申请表期限内到镇(办)补贴办理窗口办理补贴手续)。需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县农机监理站免费挂牌后再到镇(办)补贴办办理补贴手续。镇(办)补贴办对所购机具进行核实验货,村级公示七天后生成补贴发放明细表,经财政所20%抽查后填字盖章,连同验货表于每月23号前报县级农机部门。县级农机部门按10%抽查后,生成补贴结算汇总表和结算申请,于28号前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结算资料。县级财政部门核实确认后,将资金兑付到购机者惠农补贴“一折(卡)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