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依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提前下达2016年学前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15〕290号);商洛市财政局、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下达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经费资金预算的通知》(商财办教〔2016〕43号);《丹凤县脱贫攻坚发展教育扶持办法(试行)》第四条第二款。
2.享受对象:“一免”对象为学前一年在园幼儿,“一补”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
3.补助标准: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按照每生每年1300元标准免除保教费和补助公用经费;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进行资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50元;对中班和小班按照每生每年4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4.办理程序:“一补”的办理程序是幼儿园发通告,家长在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审核评定、拟定名单,公示,领取补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