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中、省、市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健康丹凤战略实施;拟订  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  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  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  查。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国、省、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 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 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县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 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 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 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 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 和产业发展,促进医疗与旅游、体育、食品和互联网等行业深度融合。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 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生产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六)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 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的规范标准和政 策措施;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七)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进行日常监管; 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标准;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及其医 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 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八)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妇幼健康发 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卫生健康机构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和科技发展规划,指 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协同指 导院校医学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和全科 医生规范化培训,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一)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 根据国、省、市要求,组织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法规,指导全县中 医药医疗、科研、教育和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工作; 组织实施全县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 准;贯彻执行中药材炮制、调剂、临床使用等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并推广应用,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干部医疗保健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县保健委员会委托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我们
1.办公地点:丹凤县城北新街48号。

2.联系电话:0914-3322295

3.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1日至8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机构领导

局长:冀凌锋

党委书记:王生文

副局长:冯卫民

副局长:田晓斐

副局长:赵虎

纪检组长:吕应辉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党务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年 度目标责任考核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 与合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 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按照管理 权限,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医疗卫生高级 人才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卫生健康管理干部培训工 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 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县直卫生健康系统党建与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规划、计划;负责抓好县卫生健康局机关和县直卫生健 康系统日常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县直和镇(街道办) 公立医院做好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抓好意识形态 领域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县卫生健康系统群团工作;组织办理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巡察巡视事项组织 协调;承担县卫生健康局直属机关党委及公立医院党建指导委员会日常事务。
(二)规划信息与科教宣传股。 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 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 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服务体 系建设,推进医疗装备发展应用及装备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 卫生健康行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点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县医学教育发展规划,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 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全科医生培养;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 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制订卫生健康社会宣传工作规范并组织实 施;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重大主题、重大典型宣传,文化建设和婚 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制订机关新闻发布制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媒体联络、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开展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维护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负责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规范 性文件;开展贯彻法律法规情况调研评估;承担规范性文件、重 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协调 工作;负责组织重大处罚事项的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等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和机关学法用法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 疗卫生等监督工作,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负责职责 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 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 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食品安全风
险监测工作;协调落实国民营养计划。
(四)公共卫生管理股(县卫生应急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 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 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依法管理传 染病、地方病,负责寄生虫病防治和精神卫生工作,统筹协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疾病监测和预警预测,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预防 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职业卫生、放 射卫生相关政策和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 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检查、职 业病诊断与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开 展职业病危害治理。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 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 负责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 技术管理、生育全程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拟订影响妇女儿 童健康和导致出生缺陷危险因素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与 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落 实生育、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政策;加强出生人口监测 预警和评估研判,承担人口形势、人口流动和家庭发展状况的监 测工作,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 特殊家庭扶助相关制度;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负责计 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承担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  工作;负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 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五)医政医管股(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有关管理规 定及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 指导医院药事、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参与药品、医疗器械临 床试验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拟订全县公 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医 师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制订医疗事故和计划生育手术技术鉴定的 管理制度,协调、指导、监督医疗事故的处理;组织实施国家基 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药物政策、基本药物目录和药品价格,会 同有关部门提出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药 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监测预警,拟订短缺药品 供应保障政策并协调实施。牵头宁商医疗协作交流工作及健康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规划和措施; 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评价和乡村医生管理  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统筹协调管理基层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绩效评价;指导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参与基  层卫生综合改革、医联体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县  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中医药医疗、科研、教育和中  西医结合、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各类中医医疗、 保健等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  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  化的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中药材炮制、调剂、临床使用等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并推广应用,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承担中医药健康服务等工作。
(六)健康促进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县健康促进与教育和爱国卫生工作规划,执行相关标准和 规范,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 作;组织开展卫生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建设和社会卫生整体评价等工作;拟订健康丹凤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评估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健康丹凤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建 议。承担健康丹凤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财务股。 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 产管理、资金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落实政府采购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规范,负责卫生健康中央转移支 付资金和省、市级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管和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全县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政策,提出医疗服务价格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