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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丹江城区段东河和西河生活污水排放口整治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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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2018515

丹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对丹江城区段东河和西河生活污水

排放口整治情况的通报

319日,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快丹江城区段东河和西河生活污水排放口整治的通知》(丹政办函〔201824号)文件,确了整改责任部门、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近期,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联合对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由县城管局在20183月底前负责整改到位的丹江河南岸金凤凰酒店排放口、广场南路涵洞雨污混排口、东河桥西北角排放口等3处排污口整治工作尚未完成;由县交通局在20184月底前负责整改到位的丹江河北岸西河中学污水排放口、西河恒利面粉厂门前污水排放口等2处排污口整治工作尚未完成;由县住建局在20184月底前负责整改到位的丹江河北岸江滨北路西延段丹江三桥东北角、西北角排放口、丹江河北岸丹凤县水文站东侧排放口等3处排污口整治工作尚未完成;由县发改局负责的长期坚持加大县污水处理厂外人工湿地管护工作,整治效果不明显。

请各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对照《关于加快丹江城区段东河和西河生活污水排放口整治的通知》(丹政办函〔201824号),对整改工作再研究、再部署,进一步夯实责任,加速整改。同时,各责任单位要将整改进展情况于当月15日和30日前报县政府,抄送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下一步,县政府督查室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整治工作态度消极、措施不力、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主送:县政府县长、副县长。

       县政府办主任、督查室主任、各联系领导工作主任、纪检组长

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抄送:县委办,县纪委办,县委督查室,县考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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