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督查督办 > 正文
丹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九月份县政府领导批示件 办理情况的通报

 丹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九月份县政府领导批示件

办理情况的通报

   

20169月份,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件精神,列入县政府督查室督办的批示件5件,现已办结5件。办理情况如下:

1.96日,副县长曹安良在西部网转来的关于“竹林关镇南院村村民重病求社会帮助”的情况舆情调查函(网调字〔2016〕第09017号)上批示:“请民政局、竹林关镇调查,若属实,按相关规定给予救助,并尽快给媒体回复。”经调查:徐小红,男,现年43岁,家住竹林关镇南院村安塬组,患病前身体健康,在竹林关街道打工。母亲索雪娥,现年67岁,单独生活,患有高血压等老年性疾病,平时吃药治疗。妻子刘书玲,现年37岁,身体健康,在家务农。夫妻双方共育有三个子女,大女儿16岁,辍学;二女儿10岁,小学四年级学生;儿子6岁,小学一年级学生。徐小红全家有砖木结构房屋3间,灶房偏房半间,其兄徐小亮因房屋年久失修成为危房,现临时住徐小红家。201689日晚,徐小红突发脑溢血,因病情严重,先后由丹凤县医院送往商洛市中心医院救治。97日下午,已经向医院缴纳费用43000元。因徐小红住院花费较大,家里积蓄用完,妻子刘书玲向亲戚邻里借钱和镇农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未果,致使无钱缴纳住院费。目前,一是启动困难群众临时困难生活救助程序,由镇政府先行救助徐小红家庭临时困难生活救助资金1000元,积极做好临时困难生活救助政策宣传,引导其申请临时困难生活救助,县民政局将根据情况予以救助。二是寻求慈善机构组织社会募捐。同时,已经给其兄徐小亮审批了“交钥匙工程”保障房,目前该保障房工程正在建设中,待工程完工后,其一家人就能入住。

    2.96日,副县长柯忠善在市政府信息办转来的市长信箱“县国土局在该村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时因方案变更给村庄带来安全隐患问题”(编号20160830003)上批示:“由县国土局负责,花瓶子镇配合,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县政府办审核后按程序上报,综合六股督办。”经调查:反映人主要反映的土地整治项目位于丹凤县花瓶子镇苏河村土地整治项目二标段原设计田块2-07处,该土地整治项目为县级投资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由县国土局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建设群众不投资投劳,项目建成后无偿移交村组群众利用,于2013年开始踏勘选址,20164月开工建设,在放线施工时,该地群众以百年一遇洪水为参照,提出设计河道宽度不足,要求将设计河堤位置回收,让出河道以便行洪,同时反映对面河堤影响自身安全,阻拦施工单位作业。丹凤县国土局工作人员及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花瓶子镇村干部多次现场协调,并对项目设计进行了变更,该地群众不再有意见和阻拦施工行为,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至7月上旬完成全部护堤工程。2016719日,反映人魏鹏从外地回家,认为其居住地外未能实施原设计护堤工程,对其房屋造成安全隐患。720日,县国土局及花瓶子镇人民政府、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对该反映人反映问题进行了实地调查,向当事人及其家属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对土地整治项目程序作了解答,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目前,该项目土地平整工程已经完成,正在努力与该地群众协调沟通,积极妥善处理土源问题。下一步,一是由镇、村积极与反映人及家人沟通交流,做好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二是由县国土局、花瓶子镇政府积极协调,尽快解决土地整治项目区覆土土源问题,确保人身财产安全。三是加强工程建设监管,规范建设程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

3.97日,副县长柯忠善在人民网转来的关于“龙驹寨街道办在实施南沟口至山阳界县乡公路时,存在征收补偿过低,强迫拆迁等有关问题”的督办单(陕政督20162192)上批示:“请龙驹寨街道办商县交通局,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回复。”经调查:南沟口至山阳界县乡公路改建项目是2016年全县重点项目之一,涉及龙驹寨街道办和寺坪镇两个镇办,改建公路红线内的占地和地面附属物征收严格按照南沟口至山阳界县乡公路建设用地标准(旱平地30000/亩,坡塬、河滩地、荒坡地10000/亩)和建构物征收补偿标准(砖混结构1000-1200/平方米;砖木结构600-800/平方米;土木结构400-600/平方米;简易房100-120/平方米),由丹凤县统征办牵头,各镇办具体负责统一征收。反映人有土木结构房屋三间,长10.6米,宽9.4米,共99.6平方米,按照土木结构房屋600/平方米的补偿标准,共59769元;宅基地0.6亩,按照30000/亩的补偿标准,共18000元;过渡费4000元等。龙驹寨街道办初次和反映人协商时,反映人认为标准过低,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来多次与反映人解释沟通和协调,反映人表示同意,并达成协议,不存在强迫拆迁问题。下一步,一是由街道办、村积极和反映人沟通交流,做好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二是由项目建设管理处等相关部门强化监管,严格按照征收标准,规范征收程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4.926日,副县长柯忠善在人民网转来的关于“龙驹寨镇街道办在西风社区、刘家河社区征地时存在征地目的不明确、范围未公开等问题”的督办单(商政督函〔201655)上批示:“请龙驹寨街道办宏进主任阅处,调查处理,及时核实回复,政府办督查室办理回复。”经调查:丹凤县城西易地移民搬迁安置点(赵沟口移民搬迁安置点)建设是全县移民搬迁安置点之一,该项目建设成立了城西易地移民征迁安置领导小组和城西陕南移民征迁办公室,对该安置点进行合理规划,张贴土地征收公告,明确了征地地址及面积,并召集涉及被征收土地的村(社区)组召开村民会议,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征地范围以铁路为界,共两宗地块(一宗为:东至赵沟村许家沟王家组王小军房以西,西至刘家河东河堤路,南至铁路以北,北至赵沟砖厂西集体砖厂路;另一宗地块为:东至物流园,西至刘家河东河堤,南至312国道上坟地块,北至铁路),300余亩,土地征收按照赵沟口移民搬迁安置点项目用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征收。目前,征地补偿工作已经到位,征地范围未涉及西凤社区。下一步,一是由龙驹寨街道办积极和群众沟通交流,做好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二是由城西易地移民征迁办公室加强安置点建设管理工作,强化政策宣传,严格按照征收标准,规范征收程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5.930日,副县长柯忠善在市政府信息办转来的市长信箱“县国土局在该村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时因方案变更给村庄带来安全隐患问题”(编号6143)上批示“请龙驹寨街道办宏进主任阅处,调查处理,及时核实回复,政府办督查室办理回复。”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通村道路位于龙驹寨街道办西凤社区,宁西铁路北侧,为西凤社区白前组、白后组向南通向312国道的一条小道(另有通村大路),该道路原总长约70余米,宽1.5米,与通往冠山村的水泥路相连。在宁西铁路二线修建时,堆放了渣土,占用道路30余米。铁路通车后,龙驹寨街道办及西凤社区积极与铁路建设单位中铁十二局协商,争取资金4000余元,将占道的渣土予以清理,保持了道路畅通。住在附近的群众欲让社区将该通村小路予以拓宽和硬化,成为可以通行车辆的大路。但因该路口宽仅1.5米,因土地权属和地势条件限制未能加宽,目前该小路仍保持畅通。下一步,一是由街道办、社区积极与该村组群众沟通交流,做好政策宣传及解释工作。二是由龙驹寨街道办积极协调,争取资金,待条件成熟后可将该小路予以拓宽硬化,保障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