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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二月份县政府领导批示件 办理情况的通报

20162月份,按照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列入县政府督查室督办的批示件2件,现已办结2件。办理情况如下:

1.2月23县委常委、副县长王敏《陕西日报》“一句话投诉”栏目群众反映“每年年底,农村合作医疗钱还没有用完,一些地方硬让群众将合疗卡上的钱用完。广大农民朋友大声疾呼:每年应将积存的钱积攒下来,用于家庭人员有病时再使用,真正为民办实事”上批示请县卫计局调查并回复。经调查:我县新农合实行之初,实施大病统筹和家庭账户相结合的办法。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实施,家庭户使用率低,资金结合大量增加,社会效益明显不足。2008年全省取消家庭账户,实施门诊统筹管理,个人门诊统筹资金只管当年使用,不实行结转。我县从2009年开始落实省、市政策,取消了家庭账户,以家庭为单位、单人设标、户内通用、全家封顶的原则,实行门诊统筹报销,若年度内门诊统筹费用个人或家庭成员没有到医疗卫生单位就医消费,年底个人账户门诊统筹费用一并归入县合疗基金大账调配使用。反映人所反映的“一些地方让群众将合疗卡上的钱用完”现象不存在,反映的“个人门诊费用资金结转”问题是对现行的合疗政策理解不深入。今后,由县卫计局强化管理,规范操作,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室门诊报销规范管理,严格实行村级门诊报销网上核报,同时加大合疗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新农合在我县规范运行。

2.226,副县长李传伟在《丹凤舆情动态》题为“丹凤县华茂公司鲜肉鸡脯土霉素超标”(华商报刊登新闻)的承办单上批示:“请县市监局立即组建三个调查组,分别赴省药监局、西安某超市、华茂公司进行对接和调查该项事件,调查结束后,以县政府名义将调查结果上报市政府。”经调查:2015924日,国家食药总局在西安某超市对标称生产者名称为丹凤县华茂牧业科技发展责任有限公司(简称“华茂公司”)的鲜肉鸡脯进行了抽样。1219,我县收到国家食药总局发来的不合格检验报告。1223日,华茂公司对检验报告中所标称的生产单位向国家食药总局提出了异议申请。经西安市食药局、丹凤县市监局分别调查,该超市经营的不合格鲜肉鸡脯并非华茂公司的产品,实际是从四川某公司购进的。31日,省食药局对核查情况进行了公告(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标称丹凤县华茂牧业科技发展责任有限公司产品核查情况的公告[2016]8号),国家食药总局、新浪网、人民网等各大网站对该公告陆续进行了转载。今后,将认真吸取此次事件教训,由县农业、市监等部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严把食品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