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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丹凤县司法局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县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地方、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4、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6、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

7、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财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丹凤县司法局共有2个下属单位,分别是法律援助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和公证处(全额行政单位)。司法局内设4个股室,分别为法治宣传股,社区矫正股,基层公律股,党政办公室。

二、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宣传活动,确保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镇(办)”、“法治县城”及“法治广场”、“法治一条街”的创建评选活动,打造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把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更加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加强推广“互联网+普法”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微信、微博、短信平台和普法网站“三平台一网站”的普法体系;大力推动单位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推动行政执法人、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充分发挥依法治县办公室的平台作用,统筹协调全县普法资源,汇聚合力,确保效果,为全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人员的招聘、培训和任用工作;逐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制度,联合公检法,解决审前评估、接收报到、处罚执行等环节的监管脱节问题;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按时报到、请销假、定期劳动学习等管理、教育制度;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电子定位系统作用,对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装配“电子手环”,为工作人员配发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终端设备,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实时定位,强化监管,严防发生脱管漏管。

()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尤其是重点人员的排查走访、沟通帮教工作,确保无人员遗漏;严格执行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制度,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制定落实“人户分离”人员管理帮教措施,避免交叉管理和脱管漏管。

()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协助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融合联动、高效运转的矛盾排查调处体系;继续培育和加强医疗、道路交通、劳动合同等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专业、快速、权威的社会矛盾化解通道;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尤其是在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更要深入细致排查基层矛盾苗头,立足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维护社会稳定;继续推进“品牌调解室”建设,打造远近闻名,调解有方,群众信赖的人民调解名片;认真开展人民调解的经验交流、表彰奖励和技能培训活动,开展“最美人民调解员”、“我的调解故事”评选活动;继续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补贴机制,鼓励和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

()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会矛盾调解、法治宣传教育和重大诉讼活动,服务社会稳定;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审核、业务培训、信息报送等工作,规范、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平台、违规行为通报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违法执业行为,维护法律服务队伍整体形象和声誉。鼓励提倡通过公证活动,推动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继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开通绿色通道,提升为民服务形象;继续研究、拓展公证服务业务,优化公证业务构成种类;要加强公证活动和案卷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公证行为,继续提高公证公信力。继续降低援助受理门槛,拓宽援助范围,加大对农民工、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困难留守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援助力度;推进法律援助参与化解疑难信访案件,参加重大社会问题研讨和处理等工作。

()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继续加大基层基础建设投入,着重解决司法所基础办公设备、执法器材的紧缺问题;继续规范基层司法所在职能发挥、业务培训、档案管理等方面的职责,积极打造工作过硬、素质全面、内外兼修的一线队伍;继续深入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和精品司法所创建活动,通过逐步探索,树立先进典型,带动全县基层司法所创先争优。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

丹凤县司法局预算单位构成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形式

1

丹凤县司法局机关

行政

全额

2

丹凤县公证处

事业

全额

3

丹凤县法律援助中心

事业

全额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员18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0人。

丹凤县司法局人员情况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

实有人员

离退休人员

合计

行政

事业

合计

行政

事业

县司法局本级

12

12

 

12

12

 

20

县法律援助中心

3

 

3

3

 

3

 

县公证处

3

 

3

3

1

 

3














、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3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本部门总资产255.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8万元;固定资产254.46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12.56万元;车辆13辆,价值129.95万元;其他111.95万元);无形资产0元;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6.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年初部门预算未涉及扶贫项目。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33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75.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录和调入新人员致工资增加,及正常晋档及调整工资标准;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33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6.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75.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录和调入新人员致工资增加,及正常晋档及调整工资标准。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75.9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录和调入新人员致工资增加,及正常晋档及调整工资标准。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33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6.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75.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录和调入新人员致工资增加,及正常晋档及调整工资标准。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36.21万元,较上年增加75.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录和调入新人员致工资增加,及正常晋档及调整工资标准。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21万元,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其中:

1)行政运行(2040601271.60万元,较上年增长57.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0.48万元,较上年增加50.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录和调入新人员致工资增加,及正常晋档及调整工资标准。公用经费支出54.12万元。较上年减少4.68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一般性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9.74万元,较上年增加8.19万,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3)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94万元,比上年增加0.1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招录3名临聘人员,为其缴纳保险。

4)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7.59万元,比上年增加2.93万元,为本年新增预算支出项目,增加主要原因为我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招录3名临聘人员,为其缴纳保险。

5)住房公积金(221020117.28万元,比上年增加7.37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2018年新录和调入新人员致住房公积金增加,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标准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21万元,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243.53万元,较上年增加61.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录和调入新人员致工资增加,及正常晋档及调整工资标准。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1.12万元,较上年增加14.32万元,原因是职能调整、人员增加,致经费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56万元,与上年一致,原因是单位有2名遗属,生活补助标准不变。

2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6.21万元,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243.53万元,较上年增加61.6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录和调入新人员致工资增加,及正常晋档及调整工资标准。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91.12万元,较上年增加14.32万元,原因是职能调整、人员增加,致经费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1.56万元,与上年一致,原因是单位有2名遗属,生活补助标准不变。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9.60万元,较上年下降1.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较上年下降1.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9年无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12万元,2018年预算减少4.68万元。减少原因是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减少铺张浪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丹凤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