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林业局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商洛市委办公室、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丹凤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商办字〔2019〕10号)精神,制定本规定。县林业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资源管理和政策法规股、 生态修复和项目管理股。 县林业局机关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负责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普法宣传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2、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落实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种草等生物措施,开展防治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等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的管理,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基地建设;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 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确保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开发利用等监管工作;负责全县湿地生态修复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 负责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全县防沙治沙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工作。
5、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采集)、驯养繁殖(培植)和经营利用;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境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依法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负责全县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工作;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负责退耕还林(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全县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核桃、板栗、中药材等各产业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组织实施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开展山区综合开发、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9、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负责国有林场管理工作;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林草良种选育推广,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森林公园建设与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森林旅游管理工作。
10、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查处违法案件;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林业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严格执行林业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和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承担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及技术支撑工作;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林业和草原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及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县林业和草原年度生产计划。
13、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交往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机构设置
依据部门三定方案,2019年林业局部门由15个单位构成:政府职能行政单位二个,丹凤县林业局(本级)、丹凤县森林公安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十个,丹凤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丹凤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办公室、丹凤县林政监察大队、丹凤县油房街木材检查站、丹凤县林业站、丹凤县林特产品产业发展中心、丹凤县野生动物保护站、丹凤县飞播管理站、丹凤县林木种苗站、丹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三个,丹凤县国有流岭林场、丹凤县国有商山林场、丹凤丹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二、2019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全县林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市及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六个丹凤”(加快建设富裕、宜居、美丽、活力、和谐、幸福的新丹凤),全面落实追赶超越、“五个扎实”和“五新战略”要求,抓好“四项工作”(生态脱贫、林业改革、森林城市创建、机关自身建设),破解“三个难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扭住“两个重点”(重点区域绿化、以核桃为主的林业产业发展),抢抓机构改革机遇,推动全县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比拼赶超、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确保全年工作再上新台阶。
积极配合、主动衔接,扎实做好林业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改革目标实现。全面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主体任务,积极申请国家验收。实施重点区域为主的造林绿化4.18万亩(退耕还林0.5万亩,天保公益林1.08万亩,飞播造林2万亩,防护林及其它造林0.6万亩),义务植树80万株,开展森林抚育3.5万亩。新建核桃良种基地1万亩,完成核桃高接改造、品种提纯2万亩,实施标准化管理示范20万亩;实施板栗嫁接改造1万亩,标准化管理3万亩;新建中药材基地4万亩;新发展苗木花0.15万亩,新增林下种植0.3万亩,林下养殖3.6万(林禽2.5万只,林畜1万头,林蜂0.1万箱),全县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15亿元。探索推进“林长制”改革试点,健全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严打涉林违法犯罪整治活动,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达到95%以上,确保林区秩序稳定。全县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分别控制在0.2‰和4.6‰以内。国有林场改革全面完成,集体林权深化改革有序推进。
1.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绿化。以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为抓手,按照科学规划、连片治理、压茬推进、专业施工、严把质量的要求,坚持飞、封、造、退、抚并举,分类实施“两岸三线四区”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统筹推进乡村绿化,重点抓好丹江沿线、县域内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路沿线第一层山脊线范围内直观坡面绿化。对深山区以封山育林为主,对浅山区实施规模化、高标准的工程造林,大力推广专业队承包造林,实现重点区域山体、河流两岸、村庄周围快速绿化,消除空带。抓好退化林分修复试点、防护林基地等林业项目建设,积极拓展义务植树尽责方式,全年完成造林造林绿化4.18万亩(退耕还林0.5万亩,天保公益林1.08万亩,飞播造林2万亩,防护林及其它造林0.6万亩),义务植树80万株,造林地工程封护6.1万亩,义务植树80万株。重点新打造3-5个高质量、高标准、规模化的生态修复示范点。
2.持续抓好城周绿化。以抓管理、保成活、保成效为重点,对已实施的2.8万亩城周绿化造林工程全面开展抚育管护,对0.35万亩新造林地块落实好保活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周绿化管护长效机制,制定完善相关流转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夯实管护责任,及时查处破坏城周绿化成果的案件,切实巩固提升城周绿化成效。
3.高质量实施林业重点工程。高质量实施好退耕还林、飞播造林、天然林保护、长防林等林业生态工程,努力建设省级示范林。认真落实《全省森林经营规划》,完成森林抚育3.5万亩。实施飞播造林3.5万亩,其中新播2万亩、复播1.5万亩。加快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湿地保护与恢复、特殊用途林培育、“三化一片林”建设、造林补贴试点等营造林项目,大力提升森林质量,改善生态功能。
4.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主体任务。严格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督查考核,及时组织开展检查、评比、通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目标实现,积极做好迎接国家验收各项准备。
5.加强林木种苗经营管理。认真宣传贯彻《种子法》和《植物检疫条例》,按照“三证一签”制度,认真做好种苗质量检验、油茶种质资源调查等工作。加大种苗执法力度,强化苗木花卉市场监管,加强苗木花卉产地和流通领域的执法检疫,维护林木种苗市场秩序。建立健全苗木花卉档案和标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苗承诺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建立完善的种苗生产保障体系。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4个。
丹凤县林业局预算单位构成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经费管 理形式 |
|
1 |
丹凤县林业局(本级) |
行政 |
全额 |
|
2 |
丹凤县森林公安局 |
行政 |
全额 |
|
3 |
丹凤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
事业 |
全额 |
|
4 |
丹凤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办公室 |
事业 |
全额 |
|
5 |
丹凤县林政监察大队 |
事业 |
全额 |
|
6 |
丹凤县油房街木材检查站 |
事业 |
全额 |
|
7 |
丹凤县林业站 |
事业 |
全额 |
|
8 |
丹凤县林特产品产业发展中心 |
事业 |
全额 |
|
9 |
丹凤县野生动物保护站 |
事业 |
全额 |
|
10 |
丹凤县飞播管理站 |
事业 |
全额 |
|
11 |
丹凤县林木种苗站 |
事业 |
全额 |
|
12 |
丹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
事业 |
全额 |
|
13 |
丹凤县国有流岭林场 |
事业 |
差额 |
|
14 |
丹凤县国有商山林场 |
事业 |
差额 |
|
15 |
丹凤丹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
事业 |
全额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核定的范围为单位实有正式职工,含工人、军队转业干部、下派、离岗人员,不包括临时人员。总编制数152人,实有18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实有24人;事业编制126人,实有159人,离、退休81人。人员经费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8年12月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
丹凤县林业局人员情况表
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 |
实有人员 |
离退休人员 |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
丹凤县林业局(本级) |
9 |
9 |
|
11 |
11 |
|
18 |
|
丹凤县森林公安局 |
17 |
17 |
|
13 |
13 |
|
2 |
|
丹凤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
7 |
|
7 |
6 |
|
6 |
|
|
丹凤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办公室 |
5 |
|
5 |
6 |
|
6 |
|
|
丹凤县林政监察大队 |
7 |
|
7 |
7 |
|
7 |
|
|
丹凤县油房街木材检查站 |
7 |
|
7 |
6 |
|
6 |
2 |
|
丹凤县林业站 |
14 |
|
14 |
13 |
|
13 |
9 |
|
丹凤县林特产品产业发展中心 |
12 |
|
12 |
17 |
|
17 |
13 |
|
丹凤县野生动物保护站 |
3 |
|
3 |
2 |
|
2 |
1 |
|
丹凤县飞播管理站 |
5 |
|
5 |
4 |
|
4 |
2 |
|
丹凤县林木种苗站 |
6 |
|
6 |
7 |
|
7 |
10 |
|
丹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
6 |
|
6 |
7 |
|
7 |
1 |
|
丹凤县国有流岭林场 |
10 |
|
10 |
31 |
|
31 |
|
|
丹凤县国有商山林场 |
41 |
|
41 |
52 |
|
52 |
23 |
|
丹凤丹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
3 |
|
3 |
3 |
|
3 |
|
|
合计 |
152 |
26 |
126 |
183 |
24 |
159 |
81 |
|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为丹凤县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防火运兵车依维柯一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本部门总资产268.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63万元;固定资产267.52元(其中房屋构筑物416平方米,133.63万元;车辆2辆,价值63.91万元;其他69.98万元);无形资产0元;长期投资0元;其他资产0元。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43.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年初部门预算未涉及扶贫项目。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丹凤县林业局收入预算为2143.60万元,较上年增长5.27%,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两个林场公用经费纳入带来的经费增长。
2019年,丹凤县林业局支出预算为2143.6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77.64万元,占支出总额26.9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5.76万元,占支出总额7.2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61万元,占支出总额1.2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382.59万元,占支出总额64.5%,主要是下属商山林场、流岭林场、县林业站、飞播站、林木种苗站、野生动物保护站、油房街木材检查站、林特产品发展中心、林政监察大队九个财务独立事业单位工资及公用经费;专项经费支出101.5万元,占支出总额4.74%。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5.27%,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两个林场公用经费纳入林业部门预算带来的经费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丹凤县林业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143.60万元,较上年增长5.27%,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两个林场公用经费纳入带来的经费增长。
2019年丹凤县林业局支出预算为2143.6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支出577.64万元,占支出总额26.9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55.76万元,占支出总额7.2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61万元,占支出总额1.2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382.59万元,占支出总额64.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丹凤林业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为2143.60万元,较上年增长5.27%,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及两个林场公用经费纳入带来的经费增长。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森林管护(2110501)591.32万元,较上年增加2.06万元,原因是加大了对自然资源的管护力度;
(2)其他天然林保护(2110599)16.39万元,上年无此项经费预算;
(3)林业行政运行(2130201)141.64万元,较上年增加0.89万元,原因是行政人员增加;林业事业机构(2130204)支出173.81万元,较上年增加12.32万元,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
(4)森林培育(2130205)183.42万元,较上年增加15.19万元,原因是森林面积增加,经费开支增大;
(5)林业技术推广(2130206)143.10万元,较上年增加13.66万元,原因是林业培育技术的不断更新,需要大量的推广经费;
(6)动植物保护(2130211)14.41万元,较上年增加0.67万元,原因是加大对名贵动植物的保护力度;
(7)湿地保护(2130212)21.38万元,较上年增加1.01万元,原因是湿地保护力度加大;
(8)林业执法与监督(2130213)289.78万元,较上年增加39.11万元,原因是执法监督业务量增加;
(9)林业防灾减灾(2130234)38.76万元,较上年下降58.53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
(10)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44.02万元,较上年增加19.63万元,原因是2018年12月份工资增长,缴费基数增大造成。
(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 20.06万元,较上年增加2.52万元,原因是行政单位人员增加;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 79.04万元,较上年增加4.04万元,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缴费基数增加及两个林场纳入预算带来的经费增长。
(12)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145.97万元,较上年增加32.53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晋档缴费基数增加及两个林场纳入预算带来的经费增长。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3.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1928.68万元,较上年增长282.88%,均为人员经费支出,主要原因为两国有林场84人工资纳入部门全额预算以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87.31万元,较上年下降11.69%,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5.81万元,较上年增加20.69%,主要原因为两国有林场纳入公用经费预造成;专项经费101.50万元,较上年下降28.01%,主要是取消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27.61万元,较上年增加11.38%,因提高了遗属人员护理费等津补贴,均为人员经费支出。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3.6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1)1928.68万元,较上年增长282.88%,均为人员经费支出,主要原因为两国有林场84人工资纳入部门全额预算以及正常调资晋档带来的人员经费增长。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87.31万元,较上年下降11.69%,其中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5.81万元,较上年增加20.69%,主要原因为两国有林场纳入公用经费预造成;专项经费101.50万元,较上年下降28.01%,主要是取消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9)27.61万元,较上年增加11.38%,因提高了遗属人员护理费等津补贴,均为人员经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4.90万元,较上年下降2.73%。其中公务接待费0.9万元,较上年下降43.7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同时取消了森林公安局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19年无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运行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8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71万元,增长20.69%。增长原因主要为主要原因为两国有林场纳入公用经费预造成。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