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行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县范围采取推荐和自荐的方式广泛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精通专业业务,熟悉行业情况,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且经过上岗前在线培训;
(六)申请成为专家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评审专家资格条件:
从事技术、经济、法律(特别是民商、经济、知识产权等法律类评审专家)等工作、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所需专业包含以下几方面:
1、汽车(摩托车)、船舶、航空器具
2、计算机、办公业务电器
3、机械类、机电、发电设备类、锅炉
4、空气调节、制冷设备、通风
5、通讯、广播电视、无线电监测、卫星通信设备、数字集群
6、灯光、音响、舞台机械
7、试验仪器、教学仪器、设备
8、印刷、出版、中小学多媒体教材
9、消防装备、消防工程、设备
10、检验分析、实验、放射、超声、综合、光学及内窥设备、监护等电子设备
11、家具、装饰装璜、文具纸张、服务规划
12、水文、地质、岩土
13、建筑经济及管理、给排水、监理、建筑设计、建筑装饰、土地开发整理、灯饰工程、建筑材料、园林工程、桥梁、隧道、道路、规划、博物馆建设
14、种植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水利工程、畜牧业、兽医设备、药品、生态能源、林业
15、体育设备、体育设施、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工程
16、广播节目制作、电影放映设备、乐器
17、软件开发及应用、计算机硬件、网络信息集成
18、国土资源管理
19、电子设备和仪器
20、声像技术
21、厨房设备
22、经济
23、法律事务
24、物业管理
25、酒店管理
26、食品检测
27、职业技能培训
三、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个人简历、本人签署的申请书和承诺书;
(二)学历学位、专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四)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五)省财政厅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符合以上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可向丹凤县财政局申请备案,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评审专家模块在线申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