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信息 > 政府预决算 > 正文
丹凤县直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丹凤县直机关工委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直机关工委是县委的派出机构,代表县委领导和加强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它的主要职责是:

1、按照县委关于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决定、意见和要求,制订县直机关所辖党组织党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分类指导县直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及所属事企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2、指导所属县直机关加强党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组建、换届选举等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负责所属县直部门内设机关的党组织正副书记、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考察、选举、任免、审批、考核。负责所属各级党组织党代表的选举推荐和党务干部的轮训工作;负责所属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

3、协助县委有关部门抓好机关行政领导干部的评议、考核和管理,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4、协助县委有关工作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指导县直机关党员的轮训工作;负责审批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企业单位党员发展。

5、指导县直机关有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协助县委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民主生活会管理和中心组的学习。

6、指导县直各有关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县直机关的思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

7、协助县委有关部门,领导县直所属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规定权限审议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批县直所属机关党员干部和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

8、协助县委有关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协助县委搞好各类评先树模活动。县委及县委以上表彰的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由机关工委根据县委统一要求按照管理范围进行考察推荐,由县委组织部审核上报。

9、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机关党组织思想建设不断加强。截止12月中旬,机关工委组织集中培训3场次,部门培训62场次,讲党课310场次,制作宣传标语100余条,宣传栏62个,组织知识测试203场次。

2、持续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落实“五个责任清单”。二是强化党建经费与人力资源保障。三是持续推进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五是加强精细化管理。六是扎实弥补工作短板。

3、推动机关党建融入中心工作,服务追赶超越大局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推动党建工作融入五大攻坚战。二是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融入脱贫攻坚。三是推动机关党员积极参与在职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四是开展党内关爱和慰问活动,为追赶超越营造良好环境。五是开展“七一”表彰,培树先进典型。

4、加强培训提升素质,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加强.一是加强组工党务干部培训。二是带头讲好党课。三是开展党建重点业务培训。四是“主题党日+”活动丰富多彩。五是党费收缴、党员发展逐步规范。

5、强化日常督查,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加强日常工作督查。二是加强重点工作督查。三是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四是切实加强示范点、示范带建设。

6、坚持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双重职责得到有效落实

7、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促进和谐机关建设。一是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经常性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三是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四是认真抓好群团工作。

8、加强机关工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学习、民主决策议事、去向公示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二是带头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每周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及时传达县委工作部署及要求,涉及工委财务、事务等一律公开研究、集体决策,主要领导带头执行。三是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凡涉及工委给各机关党组织安排的事,工委始终坚持先走一步,在“三会一课”、“党员主体活动日”活动、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志愿服务、“双联双促”等方面带头抓落实,为各机关党组织作好表率。四是全力推进精准脱贫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次公开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丹凤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7,离休0人,退休人员7人已移交养老机构。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季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总收入52.8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8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0.02万元),较上年减少19.95万元,下降了27.4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划入机关养老。

2)本年度总支出52.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24万元,公用经费15.44万元),较上年减少了20.07万元,下降了27.58%,原因主要是压缩行政运行成本费用。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收入52.78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7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合计支出5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8万元,主要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37.2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占总支出的70.69%(2)商品和服务支出15.4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和“三公”经费等日常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8万元,较上年减少19.95万元,下降了27.4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划入机关养老。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8万元,较上年减少19.95万元,下降了27.43%。主要原因是压缩行政运行成本费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8万元。支出具体构成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2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和“三公”经费、党建经费等日常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7.4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和“三公”经费等日常支出;专项业务支出4.50万元,为了保障党建活动正常开展的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0.76万元,包括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经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2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7.24万元);公用经费15.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4万元)。

本年度人员经费支出37.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24万元(含基本工资支出20.54万元,津贴补贴支出14.62万元,奖金支出2.0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5.44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4.6万元,印刷费支出3.32万元,手续费支出0.03万元,水费支出0.08万元,电费支出0.06万元,邮电费支出0.12万元,差旅费支出1.40万元,会议费支出0.13万元,培训费支出1.3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劳务费0.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52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接待2批、15人次,为县直机关工委机关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持平,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接待支出。

2、会议费支出0.13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3.3%万元;主要是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费用支出。

3、培训费支出1.3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16.67%,主要是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支出。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5.44万元。原因为2017年加大对全县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和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加大,干部教育培训费等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丹凤县机关工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