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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丹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城市建设、村镇(办)建设、城镇(办)规划、规划管理、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建筑业行业统筹管理、新墙体材料改革、防震减灾、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规范性文件并督促实施。

(二)负责全县城镇(办)体系规划、县城规划的编制和上报审批以及城镇(办)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工作,指导全县其他镇(办)、村的规划编制和建设工作。

(三)承担城市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指导各镇(办)规划区建设工程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提出住房和城镇(办)建设改革重大问题的建议。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

(五)负责保障城镇(办)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定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廉租房住房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定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督促执行,拟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制定房地产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拆迁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拆迁企业、物业企业、房屋中介组织资质审核工作。

(七)负责全县建筑业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定施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拟定建设监理类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定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协助建筑业参与省、市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八)负责对勘察设计市场和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工作;拟定勘察设计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活动并监督管理。对勘察设计市场各方责任主体执行国家行业政策、技术规范、标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勘察设计文件的初审和上报工作。

(九)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审核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的申报。

(十一)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落实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组织重大建设节能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二)负责建筑行业劳保统筹工作。

(十三)承担防震减灾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拟定防震减灾规划、预案,年度工作计划和综合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地震监测台(站)建设和地震预报、震情速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抗震减灾应急方案,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害重建规划工作。

(十四)负责人民防空工作。制定辖区内有关人民防空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防空组织体系、警报体系,确定本辖区的重点防护目标,制定应急抢险措施,实时防护方案。

(十五)负责县房产管理局行政管理职责。

(十六)负责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县城镇建设规划站行政管理工作。

(十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科学编制,规划引领作用日益凸显。按照“织密基础专项规划网底,填补公共专项规划空白”的要求,围绕“五个城市”(畅通城市、宜居城市、旅游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目标,突出“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的思路,启动了《丹凤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修编、《丹凤县城近期建设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丹凤县地下人防专项规划》、《全域旅游专项规划》、武关镇、竹林关镇、棣花镇《重点镇五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不断提高规划的系统性、针对性和覆盖面,切实做好海绵城市、城市路网、给排水、消防、环卫、人防、绿地、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利用等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确保2017年底详规覆盖率达到90%。同时,严格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丹凤县城总体规划2016-2030》执行城市“五线”和绿地率、容积率、建筑密度、停车位等强制性指标,大力推行坡屋顶、屋顶花园等设计风格,强化规划审批管理“一书两证”发放率达到100%。止12月底,已核发选址意见书4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4份,拟定规划条件30份。

(二)、强力推进,市政工程建设进展顺利。2017年我县实施追赶超越新型城镇化攻坚战一体两翼中心城市建设项目共16个,总投资604975万元,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269510万元,目前完成投资168118万元。其中金山城市公园项目列为全市重点观摩项目。目前,金山城市公园项目葡萄酒庄已完成主体建设,进入内外装饰阶段,山体公园工程量已完成90%,其中步道、廊道已建成;景观塔、景观亭已完成主体建设;金山书院已完工;金山阁正在进行屋面封顶;山门已建成,绿化、亮化完成80%,康体养老颐年园已完成了立项批复和土地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中心广场地下人防工程及其地下综合市场建设项目已建成地下主体,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装修、设备安装调试,地面广场、道路基本竣工;迎宾大道建设项目完成雨水管道埋设共计13920m,污水管道埋设13170m,民居改造完成350户,正在搭架改造8户,完成投资7700万元;城区路网,其中军民路、体育路已完成路面及人行道建设。龙驹大街西延已经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征地等工作。金山路、车站南路南段、凤麓路南段正在协商拆迁事宜。花庙路正在进行前期等工作。城东综合市场项目已确定招商企业,土地征迁、挂牌已到位,规划方案已通过审查,正在商谈签订招商协议;江南新城幼儿园及地下停车场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100万元城东综合市场已确定招商企业,土地征迁、挂牌到位,规划方案已通过审查,图纸设计已完成,正在商谈签订招商协议。美丽乡村建设先后在武关茅坪、铁峪铺花庙、商镇鱼岭、棣花陈家沟开展民居改造、村容村貌治理等工程,共实施民居改造670户,完成投资1500万元。同时,环西路北延工程、资峪河环城道路、老君丹江大桥、中医院迁建、商邑大道滨河段工程、丹凤县第二水源地暨水务大厦建设、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及孵化园、东凤葡萄酒产业园、华茂现代农业园区、棣花文创小镇等重点项目按照项目进度稳步实施。通过以上重大项目的有序实施,有效的加快了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三)、狠抓落实,保障住房建设成效显著。一是持续加快项目建设。江南新城A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道路硬化、给排水管网铺设、强弱电设施设备安装、大门修建、绿化亮化等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300万元;商镇工业园区二期公租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已完成道路硬化、给排水管网铺设等工程,目前正在进行沿街商业房建设工程施工,预计年底前可竣工交付使用。二是加大保障房分配入住和租赁补贴发放力度。2013年前累计开工建设公租房(含廉租房)5334套,已分配5334套(其中312套已分配未入住),分配率为100%2014年,累计开工建设公租房955套,目前已分配955套(其中300套已分配未入住),分配率为100%,其中政府投资公租房分配792套。新增租赁补贴260户,占目标任务的86.7%,累计发放租金补贴资金74万元。三是推进房地产去库存工作。按照房地产去库存五个一批总体方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上下联动、齐聚合力的良好工作态势,总体上保证了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顺利推进。1-10月,我县累计完成房地产去库存781套,占全年工作任务839套的93%。四是持续推进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不断完善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和便民服务功能,大力提升综合管理水平,营造和谐文明氛围,今年1月,江南新城保障房小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住建厅验收,并被省政府授牌。

(四)、攻坚克难,棚户区改造持续推进。一是制定了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项目收支平衡实施办法、商山及上金盆片区棚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房屋征收决定等方案,完善了各项目审批手续;二是争取2017年棚改项目中省补助资金2152.5万元、棚改奖励资金640万元,在贷款资金未到的情况下为商山片区筹措6000余万元启动资金,推动了项目早日开工;三是委托设计单位编制了商山、上金盆片区棚改项目可研报告,完成了2017年棚改项目贷款资金申报,近期将与国开行签订贷款合同;四是组织国土、住建、城管、各项目管理处开展棚改违法乱建专项整治活动6次,拆除违建房屋93户,违建房根基25户,维持了棚改项目区秩序。五是完成了2018年东河及环南路片区棚改项目调研及申报。目前,2015年实施的老君、迎宾大道等3个棚改项目,已征收房屋374户,综合改造民居363户,完成投资22987万元;2016年实施的竹林关片区棚改项目已改造民居869套,完成投资8256万元;2017年实施的商山、上金盆片区棚改项目已征收房屋505套,拆除房屋302套,征收土地83余亩,完成投资14838万元。已累计争取棚改项目中省补助资金7190万元,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资金2790万元,棚改奖励资金830万元,国开行贷款资金3.9亿元,国开行基金4450万元,农发行基金1000万元。

(五)、严格管理,建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督、建筑节能、施工许可、安全生产和工程造价、施工图设计审查等综合系统管理,建筑市场秩序迈入良性轨道。一是严格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全县共计受理招标工程31项,总投资额19801.88万元。其中房建工程15项,投资额14451.67万元;市政工程11项,投资额5350.21万元。设计招标1项,监理招标4项,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进场招标率均达到100%二是严把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关。共受理工程报建项目12个,核发放施工许可证8份,完成施工放线项目3项。三是强化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管。前半年,全县新开工程32项,建筑面积50.8万平方米,工程监督率100%,备案率95%,共进行安全检查6次,配合省安全检查1次,市安全检查3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份,促使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态势良好,未发生1次不安全事故。四是做好工程竣工验收。进行地槽验收、基础验收项目8个,主体验收项目13个,竣工初验项目6个,竣工验收项目1个,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五是加强文明工地创建。2017年申报市级文明工地3个,做好了工地创建和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六是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加强建设工程的节能监管,严格落实国家的节能政策,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保温节能材料,巩固禁实成效,大力开展绿色建筑宣传。七是做好行业统筹规费征收管理工作。全年共完成劳保费征收491万元,是全年征收任务160万元的3.06倍,并及时足额的将所收劳保费上解市级专户,保证了劳保费的安全使用。

(六)、广泛宣传,地震人防工作长足发展。结合科技活动月、安全宣传月、防震减灾日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印发宣传图册等形式,对《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条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512日,在丹凤县思源实验学校、丹凤县东街小学联合举行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各1,共计3000余人参加演练活动,累计备案登记新、改、扩建工程93成了地震应急救援现场工作队1支,购置应急设备35件,中心广场人防广场进度加快,创建省级抗震设防示范学校1个,市级抗震设防示范学校1个,共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54万元,加快人防进社区、进学校人防双百工作落实,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防震防空意识

(七)、凝心聚力,脱贫攻坚完成既定任务。一是在全县核对扶贫对象和清洗扶贫数据的同时,同步开展了危房改造对象识别核实工作,确定了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1605户,制定了《丹凤县2017-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建立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和三年精准脱贫台账。二是聘请专业检测机构对已识别出的危房改造户进行检测,逐户出具C级、D级检测报告,按照脱贫时序和《实施方案》逐年分步实施。三是先后开展了4次培训,主要对全县12个镇办的分管领导、155个村的第一书记、支部书记、村主任、100余名农村建筑工匠、12名监理人员进行了政策、业务和技术培训。四是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宣传册1000余份、口袋书1000份、明白卡4000份,分发到各镇办、村及危改户群众以及相关部门干部职工。五是聘请陕西秦安永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按照一人户3023人户人均204人户以上人均18的国家标准,设计了6套危房改造设计图纸,分发各镇办免费供危改户选择使用;同时印发了丹凤县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标准和C级危房修缮加固设计方案;制定了差异化补助标准。鼓励镇村实施工队统建、群众自建等多种形式,聘请监理人员对改造进行全程监理,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六是住建局成立了农村危房改造脱贫办公室,落实了6名科级领导和12个股室、站、办包抓12个镇办的包抓机制,由局党组成员和包抓股室单位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危改办定期通报督查,全面推进危房改造工作。2017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88户,实施危房改造脱贫303户,共下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65.85万元,圆满完成了年度危房改造任务;七是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和数据清洗,确定孤山坪村贫困户126462人,完成了基础资料核查审定,确定85名干部进行包抓帮扶。修建孤山坪村委会门前文化广场1处,硬化村内道路1.8公里,对5条通组路总计39处进行拓宽改造,解决500人饮水问题,完成光纤入户30户、标准化卫生室2个;帮助1560人异地搬迁,核桃高接换优、科管施肥1126亩,种植中药材1506亩,发展畜禽养殖4户(户均160只以上),组织外出劳务850人,实现1038人年度稳定脱贫出列任务。

(八)、突出主题,党建工作有声有色。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契机,所有党员干部做到了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交流研讨三到位。针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党员干部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严格学习制度,不断夯实学习基础,通过争做遵纪守规、为民服务、建功立业的表率,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实行会议签到、点名,规范会议记录,做好资料归档。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和党员活动痕迹管理纪实制度,全面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及日常考核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全程纪实管理。按照县委阶段性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抓转促专题整治活动、七一党建活动等党建主题活动向纵深推进。

(九)、落实责任,党风廉政扎实推进。一是制订并上报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责任分工,与各班子成员、各股室、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将目标任务逐项分解,与住建工作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二是高度关注招投标、工程建设、规划审批、保障房分配、危房改造审批等岗位的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情况,对全体干部开展作风效能建设集体谈心谈话、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整治氛围,使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入目、入脑、入心。三是领导班子成员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有关规定,时刻自重、自省、自励,不断强化廉洁从政意识,自觉用《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来规范言行,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四是以县委集中巡察、预算审计、预防调查为契机,按程序主动自觉配合开展工作,正视存在问题,做好巡察、审计、检察建议反馈问题的认领和整改,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老大难问题。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次公开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的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形式

1

丹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

全额

2

丹凤县城镇建设规划站

事业

全额

3

丹凤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事业

全额

4

丹凤县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事业

全额

5

丹凤县棚户区改造办公室

事业

全额

6

丹凤县房产管理局

事业

全额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3人;实有人员56人,其中行政13人、事业4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7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丹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收入12351.68万元,较上年增长4331.86万元,上升54.01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2017年支出12350.59万元,较上年增加4330.77万元,上升54%,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户、棚户区改造项目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12351.6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34.99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1716.69万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墙改基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0.3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支出总计12350.5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00.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住建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4.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4.44万元。

2)项目支出11550.4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节能环保专项支出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390.16万元,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294.87万元,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6.48万元,地震监测支出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4.96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1.46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丹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51.68万元,较上年增长4331.86万元,上升54.01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2017年支出总计12350.59万元,较上年增加4330.77万元,上升54%,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户、棚户区改造项目及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3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12万元,项目支出9833.78万元。具体支出构成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9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68.16万元;农林水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1294.87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地震监测)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4.96万元。

(1)城乡社区(212)支出3468.16万元为城乡建设管理事务支出,包括:

 ①行政运行(2120101)274.45万元, 主要为行政单位本级及其下设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②工程建设管理(2120106)2.8万元, 主要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支出;

 ③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2120109)130.5万元, 主要为保障房管理及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支出  ;

 ④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120199)619.58万元, 主要为城乡社区规划、城镇建设的支出;

 ⑤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120201)146.61万元, 主要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城镇规划管理的支出;

 ⑥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120303)2254.7万元, 主要为城镇市政工程(道路、绿化亮化、民居改造等)的建设支出;

 ⑦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20399)39.5万元, 主要为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支出;

 ⑧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2120601)0.02万元, 主要为规划管理运行支出;

2)住房保障(221)支出5754.96万元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包括:

 ①棚户区改造(2210103)1149.2万元, 主要为竹林关、上金盆等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支出;

 ②公共租赁住房★(2210106)395.15万元, 主要为江南小区保障房建设的支出;

 ③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2210107)200万元, 主要用于低收入家庭的租房补贴;

 ④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199)4010.61万元, 主要为商山片区棚户区改造建设、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0.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5.68万元,公用经费154.44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716.69万元,支出1716.69万元,比上年增长1007.92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用于项目建设中的城市建设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8万元,比上年减少3.78万元,下降68.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8万元,主要用于:建筑工地检查,危房改造及脱贫攻坚下乡等工作。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同比减少3.73万元,减少75.2%,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改革,车辆移交车改办,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0.55万元,主要用于:省市上级部门来丹检查指导工作及项目调研工作等。2017年公务接待5批、77人次。比2016年减少0.03万元,同比减少5.17%,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0.52万元,比2016年增长0.4万元,主要是规划业务培训及公务员培训支出增加。

1、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支出2.31万元,比2016年增长2.31万元,主要是因为根据危房改造工作需要对全县危改建筑工匠进行了培训加强工作会议。

六、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末开展绩效管理,计划在2018年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91.2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为进行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城市建设、安全检查工作而发生的办公支出和下设单位人员工资支出等。较上年减少54.52万元,下降37.4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厉行节约,压缩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6.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6.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丹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