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二)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九)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及时向党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把政法维稳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第一责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逐项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二)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开展打击各类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刑事案件破案率、八类案件破案率及各类案件批捕率、起诉率、审结率、结案息诉率同比提高,判决案件正确率和法院已判决案件的执行率达到制度规定指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同比上升,社会秩序良好。
(三)深化执法公开、析案明理、案件评查活动,全年开展执法检查不少于一次,每月组织明查暗访不少于一次。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首问首办责任制,群众来信来访接触率达到100%。
(四)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服务管理新模式,切实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政策,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吸毒人员的监管。
(五)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工作平稳过渡。
(六)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面落实领导责任,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认真执行综治鉴定制度。
(七)深化平安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三警三防进农村”、村民视频监控“小探头”工程。开展社区民警专职化和“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覆盖率达到100%。督查落实各成员单位平安建设大宣传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县、平安镇办等平安创建活动,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同比有所提升。
(八)组织开展“严打”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特殊群众和社会组织的管控,辖区内刑事、治安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破案率同比上升、命案侦破率达到100%,辖区、部门不发生严重刑事案件和暴力犯罪案件,社会治安满意率同比上升。
(九)继续深化“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村(社区)每周、镇(办)每半月、县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辖区内矛盾纠纷态势,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100%,化解率不低于98%。
(十)大力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把反邪教、维护国家安全等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防止敌对势力破坏、邪教组织制造事端,社会政治大局保持稳定。
(十一)高度重视维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维稳工作目标责任书,逐级夯实维稳第一责任。
(十二)加强维稳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完善群体性事件防范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年内全县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演练。
(十三)做好维稳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工作,落实维稳情报信息分析研判、安全生产检查通报、社会治安形势研判、社会舆情收集引导等五项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各牵头部门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排查化解突出问题。做好各类重大活动的安保工作。
(十四)组织全县政法干警开展法治大培训活动,教育和引导政法干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定法治信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法治建设主力军的作用。
(十五)加强镇(办)专兼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每个镇(办)有一支专职群防群治队伍,每个社区(村)有一支义务群防队伍,规范“一站两厅两中心”建设,有效解决群众正当诉求和信访突出问题,群众来市赴省进京访人次批次同比下降。
三、部门基本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经费管理形式 |
编制人数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
||||
1 |
中共丹凤县委政法委 |
行政 |
全额 |
12 |
8 |
4 |
四、部门资产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底,我单位总资产344985.13元,其中:1、流动资产116576.13元;2、固定资产228409.00元(其中设备228409.00元)。
五、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说明
(一)人员经费
总编制数12人,实有1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实有6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4人。人员经费支出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政策标准,按单位2016年10月底在册人数测算填报。
(二)日常公用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根据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测算填报。
(三)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按预算年度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分轻重缓急编制。同时按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对零星支出项目进行了整合归并,规范了项目支出名称。
(四)2017年收支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71.0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171.02万元。
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171.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7.8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6万元;项目支出80.81万元
六、其他情况说明
(一)对比2016年预算,2017年预算总计171.02万元,净减15.9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进一步控制和压缩开支。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90.21万元,较上年减少29.14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0.81万元,较上年增加13.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2万元,下降9.09%。
(三)2017年本单位未安排采购预算。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4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6.4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45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规模。
(五)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任务需要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丹凤县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