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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5年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3-2025年村庄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专项推进方案》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3-2025年村庄规划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村庄规划工作

村庄规划为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建设行动,必须做好村庄规划,坚持村庄规划引领,做到发展有遵循、建设有依据,确保乡村振兴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明确村庄规划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完成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明确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等村庄分类,积极开展村庄规划试点,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应编尽编,实现村庄建设发展有目标、重要建设项目有安排、生态环境有管控、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有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有措施。集聚提升类等建设需求量大的村庄加快编制,城郊融合类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编制,搬迁撤并类的村庄原则上不编制,避免脱离实际追求村庄规划全覆盖。

三、积极稳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落实镇(办)组织编制村庄规划主体责任,县资源局做好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基础数据和资料提供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责任单位:各镇(办)负责

配合单位:县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

2.完成全县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分类成果。进一步完善全县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分类,对全县132个行政村,其中集聚提升类56个村,城郊融合类18个村,特色保护类20个村,暂时看不准类38个村,6月底完成成果审定。

责任单位:县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镇(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

3.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完成2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的村庄规划编制,2024年完成不少于24个村庄规划编制,2025年完成不少于29个村庄规划编制,达到省市关于2025年底全县村庄规划完成不少于90%的目标要求,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编制,要做到应编尽编。

责任单位:各镇(办)

配合单位:县资源局

4.加强村庄规划建设资金保障。村庄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各类乡村振兴财政资金优先向编制完成村庄规划的村庄投入,将村庄规划编制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办)

配合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资源局配合

四、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1.强化村“两委”责任。紧紧依托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庄规划工作,发挥好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等的力量,注重发现、吸纳具有规划知识和一定眼界能力的人才充实到村庄规划工作中来。

2.充分听取村民诉求和意见。加强驻村调研、入户访谈,深入了解村民的真实想法和诉求,找准规划重点,确保规划符合村民意愿。规划报批前,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3.引导村民参与规划管理。规划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并长期公开,方便村民了解和查询规划及管控要求。要把规划的约束内容作为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引导村民依照村庄规划开展生产生活。要采取符合农村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大众化的村庄规划宣讲,既要传达给本村常住居民,也要让在外求学、务工人员了解相关情况。

4.搭建联合行动平台。建立管理部门、规划设计单位、驻村(镇)规划师、社会投资主体和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参与的协商机制,做到共商共建共治共享。

五、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

村庄规划由镇(办)组织编制,报县政府审批。县资源局要做好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基础数据和资料提供等工作,指导镇(办)构建村庄规划数字化管理系统。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在村内公示30日,报送审批时应附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村民委员会要将规划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村庄规划成果要吸引人、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鼓励采用“前图后则”(即规划图表+管制规则)的成果表达形式。村庄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规划成果应通过“上墙、上网”等多种方式公开,30个工作日内,规划成果逐级汇交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村庄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确需修改规划的,严格按程序报原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六、强化督导考核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镇(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并作为镇(办)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的重要内容,由县乡村振兴局按期通报。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各镇(办)年终考核任务,县委(政府)督查办、县乡村振兴局、县资源局要组织不定期开展针对性的督查督办,对各镇(办)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季度、年终考核,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镇(办)要及时约谈通报处理。

建立村庄规划信息报送季报制度,各镇(办)要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做法和工作进展情况,从二季度开始,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县委(政府)督查办、县乡村振兴局、县资源局。


附件:各镇(街道办)2023-2025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任务表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附件


各镇(办)2023-2025年村庄规划任务表

镇(办)

2023年(28个)

2024年(24个)

2025年(29个)

龙驹寨街道办

资峪沟村、大庄村

保仓村、江湾村、

麻地湾村、何家店村

赵沟村、店子村、南沟村、双槽村、

白衣寺村

商镇

鱼岭村、黑沟河村、王塬村

张家村、北坪村、

东峰村

保定村、商山村、

铁庙村

棣花镇

陈家沟村、许家塬村、茶房社区

中坪村

巩家河村

铁峪铺镇

东川村、花魁村、

化庙村

桃花村

油坊村、寺底铺村

武关镇

段湾村

栗子坪村、坪安村、武关村

姜坪村、黄蝉村、

梅庄村、惠家坪村

花瓶子镇

花中村、苏河村

过凤楼村

赵湾村

蔡川镇

蔡川村、留仙坪村

油坊街村、页山村、太子庙村

庵底村、上庄坪村、

金月村

庾岭镇

太白村、龙骨岩村

石门塬村、窑沟村

和平村、黄坪村、

两岔河村

峦庄镇

街坊村、河口村

元潭村、马家坪村、峡河村

街坪村、桃坪村、

汪家沟村

寺坪镇

寺坪村、毛里岗村

花园村、银洞村

龙嘴村、牌楼河村、

石庙村

土门镇

土门村、长沙沟村、七星村

高峪村

八十河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