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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丹政发〔2023〕6号



丹凤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丹凤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丹凤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丹凤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丹凤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资源要素,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要求,结合2023年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制定本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标准地”“亩均论英雄”改革为导向,统筹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有效盘活批而未供和存量用地,全力保障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控制原则。严格实施土地供应总量管控制度,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安排供应。

(二)依法供地原则。严禁投资协议或招商协议与土地出让的相关内容挂钩,严禁出让方案违法违规设定准入许可、竞买人资质限定等影响公平、公正竞争的限制性条件。

(三)节约集约原则。坚决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要求,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继续加大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净地”出让原则。拟出让地块必须是征收(拆迁)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土地权属界址清晰、按法定规划出具了明确的规划条件,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的“净地”。

(五)有保有压原则。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以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年度重点项目等用地需求,对符合产业政策、亩均效益高、市场前景好,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项目优先保证用地,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坚决不予供地。

(六)住宅用地保障原则。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建设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做好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计划指标

2023年我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8.1148公顷( 1171.722亩)以内,其中工矿仓储用地33.8058公顷(507.087亩);商服用地18.2789公顷(274.1835亩);住宅用地1.4公顷(21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819公顷(117.285亩);交通运输用地16.8111公顷(252.1665亩)。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完善城市功能为目标,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标准地+承诺”制度,加强批后监管。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国家、省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用地,通过内涵挖掘与外延扩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取得较大成效。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全县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按照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对不确定的供地项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格控制增量,充分盘活存量。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积极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度,工业用地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扎实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工作。

(四)严格土地供应方式。根据《划拨用地目录》确定的范围,严格审查划拨用地项目,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项目,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着力项目用地保障,全力优化供地效率质量。围绕项目建设优化供地服务,项目供应责任落实到人。对年度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绿色产业等用地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切实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单列住宅用地计划,推动住宅用地供需均衡。单列住房用地计划,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目标,稳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确保住宅用地平稳供应和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供地计划有效执行。建立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健全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征地、拆迁等问题,全力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

六、本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土地市场需求情况,由资源局在下半年作出适度调整。


附件:1.丹凤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丹凤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及计划表



附件1






丹凤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

供应总面积

工矿仓储用地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公顷

78.1148

33.8058

18.2789

1.4

7.819

16.8111

1171.722

507.087

274.1835

21

117.285

252.1665













附件2


丹凤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为规范做好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要求,制订本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近三年供应情况

2020-2022年我县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共计14.052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12.5301公顷,公共租赁住房用地0.5792公顷,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0.9427公顷,近三年住宅用地年均供应量为4.684公顷。2021、2022年年均供应量为6.1656公顷。

二、2023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及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房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存量住宅用地及我县近三年住宅用地供应情况,确定2023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为1.4公顷,均为商品住宅用地。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做到住宅用地按需供应,强化商品住宅等用地分类供应力度,满足刚性和改善型住房建设需求,确保住宅用地得到合理保障;做好财政保障,加强住宅用地征地拆迁补偿费用支持力度,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建设。

四、本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土地市场需求情况,由资源局作出适度调整。




















丹凤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住宅用地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房  用地

小计

1.4

1.4

0

1.4

0

0

0








丹凤县2023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公顷)

宗地面积 (亩)

土地用途

供应方式

供应时间

2022-16

县城北新街  东段

1

15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宅用地

招拍挂出让

2023.6.30

2023-5

江南片区

0.22

3.3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宅  用地

协议出让

2023.9.30

2023-6

江南片区

0.18

2.7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宅  用地

协议出让

2023.9.30

合计

1.4

21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