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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职教单招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丹试字〔201536

 

丹凤县考试管理中心

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职教单招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完中、县职教中心:

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陕招办201531《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和市招办商试发2015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6年普通高考、职教单招考试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普通高考报名

一、报名条件

一)凡申请在丹凤县报名参加高考者,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2016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二)除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截至2016831,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

2.截至2016831,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西省居住3年以上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3.截至2016831,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在陕不满3年,但在户口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居住时间与取得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在我县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1217日。

(二)所有拟参加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都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其中,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到学籍注册学校所在县(区)报名。

丹凤县户籍就读于外县(区)学校的毕业生回丹凤报名,凭就读学校及其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2016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到县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三)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艺术(理)、体育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和笔试。填报志愿时,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只能填报艺术、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其余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四)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要求,“高考报名必须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各校报名前到县招办采集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考生报名时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五)根据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教考试〔20152号),参加我省高考报名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县招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六)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不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各完中、县职教中心要严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并在当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除少数民族考生外,要将特殊考生分类造册,于20161月底前报送县招办。

(七)所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之前已经被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统一考试。省招办在统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至县招办,县招办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八)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缴费使用已经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银行卡,我县发卡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无银行卡或未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考生应提前办理。网上缴费时间:20151217日。

三、认真做好报名工作,确保考生信息准确 

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各校要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各阶段的工作。

(一)20151217日,考生必须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各校要提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准报名。对持非本县(区)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以及非本县(区)学籍的考生要仔细审核,确认户籍、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的方可报名。

各校于2015112930日两天在县招办采集考生二代身份证信息,下载报名条。回丹报考学生须到县招办进行资审,资审合格后到县招办指定地点报名并确认信息。

第二代身份证办理时间较早,若现在相貌与身份证照片差异较大,考生可向县招办申请现场采集照片。申请时考生必须出具户籍管理部门、所在中学对本人身份的确认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县招办审核后,现场采集数码照片。

所有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的考生必须按时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必须符合《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陕教考〔20133号)和《关于做好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陕教考〔20153号)执行。

(三)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计划以及免费医学定向生等招生类别对考生类型、学籍及实际就读情况有特殊要求。2016年起,相关考生资格审查工作与高考报名同步进行。其中,城应、城往、农应、农往等考生类型不再由考生自行填写,由涉考学校班主任填写。各校要严格依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划定的城镇、乡村范围,确定考生是否属农村考生,并负责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标记对应的考生类型。对个别家庭确属农村性质,但户籍登记地址按城乡划分标准属于城镇的考生,要结合对农村土地确权、参加农村合疗等信息的综合审查,确保其农村考生资格真实准确。同时务必在考生所在中学和丹凤教育网上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农村考生中,符合以下条件的,要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予以特别标记:

1.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丹凤县连续3年以上农村地区范围内的户籍;

2.本人具有丹凤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3年。

对报考国家专项计划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予以特别标记。

1.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丹凤县连续3年以上户籍;

2.本人具有丹凤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3年。

(四)20151215日前,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某一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县招办将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提出的需更改的信息错误,县招办将及时更正,报名信息表由考生重新签字确认。

(五)20151215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以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内容要完整、准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班主任输入网上报名系统,学校审查;非在校生的鉴定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16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并加盖公章;回丹凤报名考生的鉴定由就读学校负责,县招办安排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由县招办负责审核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六)上一年度已被普通高校录取、但因某些原因被录取院校劝退而未在录取院校就读的,报名时应向县招办出具所录取院校为其办理退学的书面材料,由县招办负责审查考生是否属于“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情况。省招办明确指出:无法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或被认定为“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考生,将其上一年度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的事实记入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可以将此作为退档理由。上一年度被二本及以上本科批次按所报第一院校及其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以各种理由主动放弃到录取院校就读,2016年公布高考成绩时,将其位次排在同分数的最低位次。

(七)20151220日前,发放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20163月底前发放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各校业务主办要按时到县招办统一办理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及时发放到考生手中。

(八)2015130日前,将对高考报名考生进行体检。各校要提前做好宣传准备工作,12月底前在县招办领体检表和条形码,班主任在体检表上准确贴好学生条形码,严禁漏贴、错贴条形码。

(九)对需要返外县(区)报考的考生,就读学校须提供《2016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和学籍档案等,要配合考生完成相关证明材料。对回丹凤报考的考生要安排专人接待,辅导考生报名。

(十)本文件未涉及的事项,请以陕招办[201531号《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准。

四、严格报考资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 

各校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和班主任在资格审查中的责任,要把严防“高考移民”作为高考资审工作的重点,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0522号)和《关于做好陕西省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的通知》(陕教考〔20153号)文件精神,严格坚持户籍、学籍双认定,严格审查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监护人的户籍信息、考生本人的学籍信息,要把资审的重点放在往届生、转学生和持有外地身份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回原籍报考的考生身上。对持有非本县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身份证的考生要重点核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报考。对普通高中应届生,要把学业水平考籍和成绩作为报名资格审查的内容。考生的资格审查,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学校要和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将资审责任明确到岗,责任到人,校长签字负总责。学校要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核准班级人数,要严格下发和管理报名条,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考生报考,坚决杜绝“高考移民”。报名后要再次核准各班报名人数和考生情况,班主任签字确认,严防网上报名出现问题。

报名结束后,各校要将报名情况形成书面材料连同正式报名册(按报名号顺序编排,并报Excel格式的电子材料)一并上交县招办。

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

2016年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按照省招办 “关于印发《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报名、体检、考试、填报志愿、档案建设等工作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同步进行。

附件1:丹凤县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进程表

附件2:丹凤县2016年高考考生正式报名花名册

附件3:丹凤县2016年高考具有“国家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花名册

附件4:丹凤县2016年高考具有“农村考生”资格考生花名册

 

 

丹凤县考试管理中心

201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