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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募2020-2021学年银龄讲学教师的公告

为支持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促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20〕1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和范围

2020-2021学年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44名。具体岗位详见《商洛市银龄讲学计划2020-2021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为市内外退休优秀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二)年龄不超过65岁(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支教期间教育教学工作;政治可靠,师德师风高尚,爱岗敬业,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本学校返聘的退休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三、招募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核或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的程序招募讲学教师。

四、岗位职责

(一)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上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二)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者连续讲学。各受援县科教体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对其进行评价考核,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招募程序

1.市教育局发布招募公告后,志愿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教师自愿报名。

2.由县(区)对申报人员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招募人员,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3.向社会公示公布拟招聘教师名单;

4.受援县科教体局与银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

5.银龄讲学教师依照服务协议上岗任教。

请自愿报名的退休教师于7月6日—7月31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任职资格证书、《商洛市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到县(区)科教体局人事股报名。

六、保障措施

(一)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拨付,按月发放,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本人医疗关系及有关规定办理。

(三)受援县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

附件:商洛市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doc

商洛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