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司发﹝2019﹞87号
丹凤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丹凤县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
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现将《丹凤县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时间紧、任务重,请迅速抓好落实。
丹凤县司法局
2019年10月8日
丹凤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落实国省市有关部署,及时清除制度性障碍,积极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根据《商洛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商司发〔2019〕47号)、《丹凤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和《丹凤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十项制度》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范围和清理重点内容
(一)时间范围:截止2019年8月31日以前我县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内容范围: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各镇办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部门下属单位起草以部门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三)重点清理内容:
1.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规定;
2.妨碍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的规定;
3.与国家对外开放大方向和大原则不符的规定;
4.不适应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
5.有违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财产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各类产权的规定,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不动产交易等民事主体财产权利行使的规定,以及在市场准入、生产要素使用、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方面区别性、歧视性对待不同所有制经济主体的规定。
二、清理原则
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法制统一和公开透明的原则,重点清理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以及违法设定行政收费项目等问题。具体把握以下几个方面原则:
(一)符合现行法律政策规定和工作实际的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继续有效;
(二)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修改,重新发布:
1.主要内容需要继续执行,但个别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
2.因机构改革部门名称、职责发生变化的;
3.“试行”、“暂行”办法超过两年的,原则上要重新修订,取掉“试行”、“暂行”字样,结合最新政策修改后重新颁布;
4.经实施机关评估后认为需要修改的。
(三)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废止:
1.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者上位规范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
2.设定行政许可的;
3.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
4.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或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的;
5.设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用及违法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
6.经实施机关评估后认为需要废止的;
7.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
8.规范性文件未按“三统一”管理制度要求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
9.按照规范性文件最长5年有效期的规定,2014年8月31日前印发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一律予以废止。确需保留或修改的,由原起草或组织实施部门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重新印发执行。
三、工作步骤
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9月20日至9月27日)。各镇办、各部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清理实施方案,确定清理机构和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二)清理阶段(9月28日至10月18日)。各镇办、各部门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清理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可参考附件1),提出需要保留、修改或废止的意见,于10月18日前加盖公章后报县司法局审核备案股办公室审核(报送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附件2《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附件3和规范性文件复印件各1份)。县级各部门起草的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由负责实施或牵头起草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县司法局审核备案股办公室审核后,提交县政府审定。各镇办、各部门以自己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由各镇办、各部门负责清理,按上述要求一并报县司法局审核备案股办公室备案(未按“三统一”管理制度要求编制规范性文件登记号的文件原则上予以废止,重新报司法局审核备案股办公室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按程序发布)。因机构改革而发生合并、分立、更名的原政府或部门的文件,由继续承担其行政职能的单位负责清理,清理结果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县司法局审核备案股办公室。
(三)审查阶段(10月18日至10月25日)。县司法局审核备案股办公室对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行汇总,提出审查意见,报县政府审定。
(四)总结阶段(10月25日至10月30日)。县司法局审核备案股办公室对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进行总结,以县政府文件通报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并以10月30日前报送市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综合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清理方案,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地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
(二)夯实工作责任。规范性文件是执行法律法规的最主要载体,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和服务职责的重要途径,规范性文件清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镇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夯实工作责任,对拟清理规范性文件要提出准确的清理意见,使规范性文件立有准则、废有依据、改有目标。特别对以本单位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核查,未按“三统一”制度管理的坚决予以废止。清理工作结束后,各镇办、各部门要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和保留有效规范性文件复印件和电子文本报送县司法局审核备案股办公室。清理结果将以县政府文件进行公布,并通过法治丹凤网站公布清理目录。凡未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今后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单位需要查阅以县政府、县政府办文件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请登录法治丹凤网站“规范性文件管理”专栏查询,或联系丹凤司法局审核备案股(联系电话:3376526龚峰利联系邮箱:765329151@qq.com,法制丹凤QQ群号:907252173)
(三)加强督促检查。县政府将这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纳入2019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县司法局审核备案股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各镇办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做好清理工作,按时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务。
附件:1.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丹凤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
3.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表
附件1
县政府、政府办印发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起草部门 |
1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3)40号 |
2013.7.1 |
财政局 |
2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3)10号 |
2013.1.14 |
水务局 |
3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支持畜牧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3)124号 |
2013.12.3 |
农业局 |
4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印发丹凤县丹江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3)58号 |
2013.12.11 |
林业局 |
5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3)60号 |
2013.12.30 |
法制办 |
6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
丹政发(2013)61号 |
2013.12.30 |
法制办 |
7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3)63号 |
2013.12.30 |
环保局 |
8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县域工业集中区入园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3)28号 |
2013.2.27 |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
9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法(2013)43号 |
2013.4.24 |
城管局 |
10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3)48号 |
2013.5.6 |
人社局 |
11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桃花谷水土保持科技生态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3)25号 |
2013.6.26 |
水务局 |
12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农民工工资支付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3〕27号 |
2013.6.30 |
人社局 |
13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3)72号 |
2013.7.11 |
民政局 |
14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3)41号 |
2013.7.31 |
财政局 |
15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
丹政发(2014)2号 |
2014.1.9 |
法制办 |
16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行政调解工作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4〕41号 |
2014.10.22 |
法制办 |
17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4〕72号 |
2014.10.30 |
农业局 |
18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基层司法所派出所两所联调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4〕76号 |
2014.11.4 |
司法局 |
19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4〕86号 |
2014.11.20 |
国土局 |
20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村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4〕88号 |
2014.11.24 |
农业局 |
21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4〕47号 |
2014.11.25 |
城管局 |
22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优化投资环境管理规定的通知 |
丹政发〔2014〕48号 |
2014.12.1 |
发改局 |
23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民生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4〕94号 |
2014.12.29 |
财政局 |
24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政务微博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4)13号 |
2014.2.28 |
电子政务中心 |
25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4〕14号 |
2014.4.18 |
法制办 |
26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4〕15号 |
2014.4.18 |
财政局 |
27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实施行政许可若干规定的通知 |
丹政发〔2014〕21号 |
2014.4.28 |
法制办 |
28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4〕18号 |
2014.4.28 |
法制办 |
29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依法行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4〕19号 |
2014.4.28 |
法制办 |
30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4〕20号 |
2014.4.28 |
法制办 |
31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4〕22号 |
2014.4.29 |
电子政务中心 |
32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陕南移民搬迁安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4〕44 号 |
2014.5.29 |
移民办 |
33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陕南移民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4〕45号 |
2014.5.29 |
移民办 |
34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5〕2号 |
2015.1.14 |
水务局 |
35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丹政发〔2015〕3号 |
2015.1.20 |
人社局 |
36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5〕7号 |
2015.1.23 |
民政局 |
37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5〕84号 |
2015.10.20 |
棚改办 |
38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5〕108号 |
2015.12.28 |
市监局 |
39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5〕55号 |
2015.7.20 |
气象局 |
40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5〕57号 |
2015.7.23 |
旅发委 |
41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5〕65号 |
2015.8.14 |
农业局 |
42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5〕78号 |
2015.9.30 |
民政局 |
43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脱贫攻坚发展教育扶持办法(试行)》《丹凤县脱贫攻坚生态补偿扶持办法(试行)》等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105号 |
2016.9.30 |
科教局 林业局 |
44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111号 |
2016.10.11 |
气象局 |
45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除四害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115号 |
2016.10.17 |
创卫办 |
46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113号 |
2016.10.18 |
创卫办 |
47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114号 |
2016.10.18 |
创卫办 |
48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试行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118号 |
2016.10.19 |
科教局 |
49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6〕27号 |
2016.11.10 |
农业局 |
50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135号 |
2016.12.13 |
司法局 |
51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155号 |
2016.12.27 |
交通局 |
52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156号 |
2016.12.27 |
交通局 |
53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贯彻《陕西省爱国卫生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6〕30号 |
2016.12.28 |
创卫办 |
54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130号 |
2016.12.6 |
民政局 |
55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和城乡规划管控主体责任的通知 |
丹政发〔2016〕2号 |
2016.2.3 |
国土局 |
56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中小企业孵化园标准化工业厂房租金征收标准及租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11号 |
2016.2.4 |
发改局 |
57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6〕5号 |
2016.3.22 |
财政局 |
58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6〕12号 |
2016.4.14 |
财政局 |
59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27号 |
2016.4.19 |
审计局 |
60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在丹凤县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
丹政发〔2016〕10号 |
2016.4.6 |
安监局 |
61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税收保障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6〕18号 |
2016.6.22 |
财政局 |
62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通告 |
丹规〔2016〕015—县政府006 |
2016.8.20 |
农业局 |
63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利用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100号 |
2016.8.31 |
棚改办 |
64 |
丹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棚户区改造选购商品房安置试行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101号 |
2016.8.31 |
棚改办 |
65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应急物资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87号 |
2016.8.9 |
民政局 |
66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6]104号 |
2016.9.26 |
水务局 |
67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城区停车泊位管理收费的通告 |
丹规〔2017〕001—县政府001 |
2017.1.4 |
城管局 |
68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应激死亡及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畜禽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15号 |
2017.3.1 |
农业局 |
69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16号 |
2017.3.13 |
财政局 |
70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暂行规定》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19号 |
2017.3.20 |
法制办 |
71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20号 |
2017.3.20 |
法制办 |
72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7〕14号 |
2017.4.24 |
棚改办 |
73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查登记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33号 |
2017.4.24 |
棚改办 |
74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45号 |
2017.5.17 |
民政局 |
75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46号 |
2017.5.18 |
民政局 |
76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名牌产品奖励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7〕16号 |
2017.5.23 |
市监局 |
77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53号 |
2017.6.8 |
人社局 |
78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丹凤县通用机场净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告 |
丹规﹝2017﹞013—县政府004 |
2017.8.3 |
工业集中区管委会 |
79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专利资助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73号 |
2017.8.10 |
市监局 |
80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76号 |
2017.8.20 |
民政局 |
81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棚户区改造国开行贷款项目收支平衡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7〕22号 |
2017.9.8 |
棚改办 |
82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90号 |
2017.10.18 |
农业局 |
83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92号 |
2017.10.19 |
财政局 |
84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脱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98号 |
2017.12.11 |
民政局 |
85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99号 |
2017.12.11 |
民政局 |
86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加快服务业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7〕102号 |
2017.12.25 |
发改局 |
87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通用机场净空电磁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丹政发〔2018〕2号 |
2018.2.1 |
工业集中区 管委会 |
88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县域工业集中区入园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8〕12号 |
2018.3.19 |
工业集中区 管委会 |
89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退复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8〕15号 |
2018.3.23 |
国土局 |
90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五个配套细则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8〕16号 |
2018.3.26 |
公安局 |
91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高龄老人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8〕18号 |
2018.3.29 |
民政局 |
92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8〕21号 |
2018.3.30 |
交通局 |
93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8〕8号 |
2018.4.10 |
发改局 |
94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8〕31号 |
2018.4.24 |
农业局 |
95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凤县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发〔2018〕9号 |
2018.4.27 |
城管局 |
96 |
丹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管理的通告 |
丹政发〔2018〕11号 |
2018.4.27 |
城管局 |
97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村镇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8〕30号 |
2018.4.26 |
水务局 |
98 |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凤县聘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细则的通知 |
丹政办发〔2018〕43号 |
2018.5.9 |
审计局 |
99 |
丹凤县农民工工资实施办法 |
丹政发〔2018〕16号 |
2018.8.10 |
人社局 |
100 |
丹凤县扶贫资金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报账制实施细则 |
丹财发〔2018〕43号 |
2018.8.20 |
财政局 |
101 |
丹凤县镇办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
丹财发〔2018〕44号 |
2018.8.20 |
财政局、扶贫局 |
102 |
丹凤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丹政办发〔2018〕69号
|
2018.9.10 |
电子商务中心 |
103 |
丹凤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系统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
丹政办发〔2018〕69号
|
20.18.9.13 |
电子商务中心 |
104 |
丹凤县苏陕扶贫协作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
丹政办发〔2019〕23号 |
2018.5.10 |
财政局 |
105 |
丹凤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
丹政发〔2018〕26号 |
2018.12.25 |
财政局 |
106 |
丹凤县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 |
丹政发〔2018〕28号 |
2018.12.25 |
财政局 |
107 |
丹凤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
丹政发〔2018〕27号
|
2018.12.25 |
财政局 |
108 |
丹凤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 |
丹政发〔2018〕29号 |
2018.12.25 |
财政局 |
109 |
丹凤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丹政发〔2018〕25号 |
2018.12.25 |
财政局 |
110 |
丹凤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 |
丹政发〔2019〕3号 |
2019.2.19 |
财政局 |
111 |
丹凤县苏陕扶贫协作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
丹政办发〔2019〕23号 |
2019.4.24 |
发改局 |
112 |
丹凤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实施细则 |
丹政办发〔2019〕37号 |
2019.5.8 |
房管局 |
113 |
丹凤县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 |
丹政办发〔2019〕43号 |
2019.9.11 |
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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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丹凤县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 机关 |
发文 时间 |
主管 部门 |
清理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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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
废止 |
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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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 |
拟废止 |
已修改 |
似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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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发文机关:县政府、县政府办、镇政府(XX镇)、部门(XX局)。
2.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具体组织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