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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丹凤县推动夜间经济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丹政办函〔2023〕62号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丹凤县推动夜间经济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丹凤县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丹凤县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夜间经济发展,进一步挖掘城市消费潜力,激发城市消费活力,加速推动消费业态转型升级,培育商贸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商洛市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突出特色、统筹推进”的原则,以满足夜间消费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挖掘夜间消费资源,提升夜间消费便利程度,不断提振市民消费信心,创新监管方式,营造高品质夜间营商消费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大幅提升城市消费活跃度,推动夜间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坚持突出特色、注重创新,形成统筹推进、业态多元化和错位发展格局;坚持品质优先、示范引导,形成良好夜间消费服务氛围,建立规范的管理保障机制;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监管,政府统筹规划建设夜间经济街区,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实施。

(三)工作目标。以打造“区域中心城”为目标,大力开展夜间购物餐饮、旅游休闲、体育健身、文化演艺夜等活动,促进商旅文体融合发展,增强夜间消费活力。培育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品质夜市街区和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夜经济场景,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业态多元、管理规范的夜间经济发展局面。全面启动夜间经济载体建设改造工作,建成或改造一条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提升夜间经济服务保障水平,实现城镇夜晚“亮”起来、夜街人气“聚”起来、商圈业态“火”起来、城市烟火气“浓”起来,有效拓展消费空间,为市民游客创造美好夜间消费体验。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规划夜间经济布局

重点提升北新街、广场南路、龙驹大街、江滨北路、环西路、环东路等重点夜间商圈和商镇、棣花、竹林关等重点城镇消费购物、餐饮娱乐、文体旅游功能,培育夜间消费节点,满足“夜食、夜购、夜娱、夜游、夜健、夜宿”等市场需求,打造核心夜间经济集聚区。在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市政环卫等相关规定,不扰民、不影响交通秩序等前提下,合理规划夜市、地摊,设置临时摆点,鼓励大型商贸企业、沿街商户利用室外场地开展商品展示推广活动。〔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科教体局、县资源局、县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

(二)丰富夜间经济消费业态

1.繁荣“夜食”文化。依托秦岭山珍美食大赛和丹凤美食提升推广工程,大力培育美食文化,规范提升龙驹大街美食街、丹凤夜市、艺苑美食城、棣花古镇宋金街、清风街等特色夜间餐饮美食街区,打造“网红夜市打卡地”。支持特色美食店、老字号店挖掘传承、改进升级传统餐品,推出系列特色餐品,鼓励延时或24小时经营;协助企业举办红酒节、美食节、啤酒节、6·18消费节、餐饮嘉年华等活动;支持行业组织开展“名厨、名店、名菜”等各类评选活动,做大餐饮市场夜间消费规模。〔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商於古道办〕

2.激发“夜购”潜力。依托中心广场商圈、江滨北路商圈等综合型消费商圈,培育建设特色商业街区。鼓励好又多超市、客都超市、爱家优品超市、时代购物广场、龙驹商城等商贸企业适当延长营业时间,开展夜间推广、打折让利等形式多样的主题促销活动,提高购物场所的聚客能力,提升夜间经营活跃度。培育特色促消费活动品牌,简化商贸企业促销审批流程,支持商贸企业定期组织开展主题购物节、狂欢夜、“24小时”不打烊、夜间展会等夜间购物活动,鼓励发展公园集市、车尾箱集市等创意夜市经济,营造浓厚夜间购物氛围,吸引市民和外地游客购买,促进夜间购物消费。〔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

3.培育“夜娱”文化。引进培育沉浸式话剧、音乐剧、歌舞剧等各类具有吸引力和知名度的夜间文化娱乐演出项目,在中心广场、花庙广场、滨河广场、凤鸣阁广场、城市口袋公园以及景区景点、社区广场等地举办具有浓郁丹凤特色系列品牌文化活动,深入开展丹凤传统经典戏曲、歌曲专场演出,举办篝火晚会、狂欢节、丰收节等节庆活动,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带动广大市民外出消费。对深夜影院、KTV等合法健康的夜间文化娱乐业态秉持包容审慎态度,促进其健康发展。鼓励建设24小时实体书店、24小时自助图书馆,满足市民及游客多样化需求。提升城市“水生态”,做好“夜钓”“夜跑”文章,打造户外夜钓、夜跑活动场所;利用抖音、西瓜视频等平台,推出一批最火小吃摊、文艺表演场、夜跑线路、城区夜钓营地等夜娱“打卡”地。〔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批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发改局、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

4.点亮“夜游”名片。对中心广场、花庙广场、丹江公园等城市景观及文艺表演场所进行提质升级,积极发展夜游丹凤、戏曲表演、灯光秀等业态,丰富丹凤夜间文旅服务内容,打造主城区夜间消费聚集区。积极引进大型文旅综合体项目,加快各类夜间文化、旅游设施建设。以促进增加过夜旅客为重点,积极开发常态化、亲民化、特色化夜间旅游体验活动,丰富主题公园夜游等多元化都市夜游项目。整合利用旅游资源,打造户外露营活动场所,开展花灯展、音乐节等夜游节庆活动。完善夜间旅游设施,创新夜间旅游产品,推出夜游精品路线,在重大节假日、旅游旺季合理档期安排无人机表演、主题灯光秀。〔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

5.引导“夜健”风尚。鼓励体育场馆、学校运动场等健身运动场所夜间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延长对外开放时间,利用城区公园和绿地增设运动场地,组织和引导市民、游客参与夜间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加快建设社区和公园公共健身设施、体育场馆,支持开展夜跑、夜骑等潮流运动,把丹江两岸、体育场打造为标志性夜间运动集聚区。大力推动大健康产业发展,积极引进国内知名保健养生、按摩、美容护肤品牌连锁经营企业,培育本地特色健康养生系列品牌,鼓励相关企业延长营业时间,促进夜间健康养生配套服务业规范发展。〔牵头单位:县科教体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

6.提升“夜宿”品质。根据实际需求,推进发展酒店、民宿、营地等多元化住宿设施,打造四星级酒店和特色精品民宿。加强旅游“红黑榜”评定工作,在品质和服务上集中发力,谋求差异化发展之路。整合旅游资源,推出特色民宿旅游线路、特色美食旅游线路等精品旅游线路。依托旅游景区开展丰富的夜间活动,鼓励推出“特色农家院”、特色主题酒店、精品民宿等,丰富游客住宿体验,提高游客的参与度和逗留时间,发展夜宿经济。〔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

(三)培育夜间经济消费平台

1.优化夜间消费环境。优化改造城区灯光与亮化系统,完善夜间标识指引、景观雕塑、休闲设施、环卫设施;在不影响市容环境的前提下,放宽夜间经济主体外挂牌匾、店招限制,鼓励企业制作有特色、有文化的外景广告牌、店招,支持商家增设亮化设施和霓虹灯字号并维护外景照明。持续开展“平安丹凤”建设,建立常态化巡城制度,营造良好的夜间消费氛围。〔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资源局、县文旅局〕

2.开展夜间主题活动。积极搭建夜间消费平台,在中心广场、丹江公园、大型商超、体育场等场所举办夜跑、购物节、猜灯谜、广场舞等系列活动;鼓励实行分时段电价措施,延长商户营业时间,合理放宽夜晚街路市容管理。〔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供电局〕

3.增强夜间夜行服务。根据客流需求,实施周末、节假日及重大节会活动期间,延长公交路线夜间运营时间和路灯照明时间,引导出租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强重点夜市区域的夜间车辆调配。规范夜间消费场所停车位管理,设立车辆引导员,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增加夜间停车位、出租车候客点,允许夜间特定时段临时停车,以及免收或减收停车费。〔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食品安全、治安、消防、卫生等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充分考虑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处理、厨余垃圾收集、垃圾分类处理、移动公厕、游客疏散等配套设施。加快5G通讯网络建设,推进商圈、景区(点)、车站、宾馆、饭店等主要消费场所区域光纤宽带、无线网络等全覆盖。

(二)精简活动审批程序。在公安、交警、市监等单位加强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对一年内由同一承办者在同一活动场地举办300人以上固定内容和规模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促销费活动可以实行一次性安全许可;对经常在同一场地举办300人以上商业促销活动的商超,实行承办者一次性报备。

(三)加强夜间应急管理。加强夜间安全巡查人员配置,加大夜间巡逻频次,制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提供紧急医疗、紧急情况快速救援等服务。

(四)强化资金支持保障。加大对夜间经济集聚区、示范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夜间经济集聚区和示范项目发展,对夜间经济集聚区或示范项目开展促消费等活动进行奖补。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对消费性服务业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建立全县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夜间经济发展工作。

(二)多方联动,落实责任。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彰显特色、依法规范”原则,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尽可能的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为我县夜间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三)强化宣传,引导动员。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媒体和平台,开展“夜经济”系列宣传推广,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大力宣传支持发展的政策效应,深入挖掘典型事例,形成积极的舆论导向,为加快夜间经济发展和消费升级营造良好氛围,让丹凤更具“烟火气”。


附件:丹凤县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丹凤县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强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勇红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  兵   县经贸局局长

樊利刚   县城管局局长

成  员:付学华   县文旅局局长

王  斌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叶朝军  县住建局局长

李瑞峰  县科教体局局长

刘志伟  县交通局局长

周冠军  县应急局局长

李宏涛  县发改局局长

杨  龙   县财政局局长

陈博博  县资源局局长

孙  斌  县审批局局长

王朝锋  县环境局局长

潘广军  县水利局局长

马  峰  商於古道办副主任

田晓虹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陈丹文  县公安局副政委、县交警大队负责人

李红卫   县卫健局副局长

褚维伟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刘平安  县供电局局长

袁  青  县电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贸局,县经贸局局长张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城管局局长樊利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县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