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发〔2020〕14号
丹凤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了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确保安全度汛。现就落实2020年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制通知如下:
一、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务院《防汛条例》关于“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的规定,县级有关部门、各镇(办)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本行政区防汛抗旱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镇(办)农综站站长是技术责任人,镇(办)武装部长是抢险队长。
县级各有关部门主要责任人负责落实本行业防汛抗旱有关工作职责。各镇(办)主要责任人对本行政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一是负责本行政区防汛抗旱工作安排部署,做好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二是负责健全本行政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经费;三是落实岗位责任制、巡堤查险责任制、抗洪抢险责任制等制度,分解落实到人;四是负责修订本行政区内主要江河、水库、山洪灾害防洪预案,做好宣传和演练;五是负责本行政区防汛抗洪指挥调度工作,及时组织当地干部群众参加抗洪抢险,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坚决执行上级防汛调度命令,千方百计确保人员安全,尽力减少损失;六是洪灾过后,迅速组织各方力量,做好生产自救,修复水毁工程,安排好群众生活,确保社会稳定。直接责任人按照主要责任人工作安排抓好落实。技术责任人为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提供技术支撑。抢险队长负责抢险队伍的调整充实和培训演练,根据需要及时组织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二、落实江河防汛责任制
江河防汛工作按照行政区域由沿江河道的镇(办)政府负责。一是落实防洪工程建设责任。各级防汛工作直接责任人对本行政区江河防洪工程建设负领导责任。县发改、财政部门负责项目计划安排和资金筹措。县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管理。各工程建设单位按照工程项目的建设计划、设计规模、施工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二是落实河道清淤除障责任。各镇(办)及其防汛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沿河群众定期清理河道淤积物,组织有关部门查处在河道行洪范围内的乱建、乱占、乱弃等各类设障行为,并责令限期完成清障任务。三是落实巡堤查险责任。各镇(办)及其防汛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对本行政区所有江河堤防建立健全巡堤查险制度,落实巡堤查险队伍,组织开展巡堤查险工作。镇(办)防汛工作直接责任人是巡堤查险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按照责任区段,以村、组为单位分段包干,分组编排巡堤查险人员,每个巡堤查险小组都要有一名村组干部或党员担任组长,负责召集人员、跟班巡查、填写记录和联络报告工作。镇(办)防汛直接负责人接到重要降雨或洪水预报,应立即组织带领巡堤查险人员到达巡堤查险堤段开展工作,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四是落实险情报告制度。各镇(办)遇到险情,要按照“及时、准确、负责”的要求逐级上报。一般险情要在30分钟内报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较大险情要立即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险情报告要说明险情类别、出险时间、地点、位置及特征、尺寸、出险原因、险情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威胁对象和拟采取的抢护措施,由各级政府防汛指挥负责人签发。五是落实抗洪抢险责任。抗洪抢险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县防汛指挥部调度令负责组织实施。发现险情时,要边报告边组织抢险,抢险工作必须按照预定方案进行,对预先估计不到的险情要及时组织技术人员会商,完善抢险方案。对较大险情,要成立由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局、县资源局等部门组成的现场抢险指挥部。指挥长由镇(办)防汛工作直接责任人担任,抢险方案由指挥长签署并组织实施。
抢险结束后,由镇(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在5日内写出抢险工作总结报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三、落实城镇防汛责任制
县城管局负责县城防汛抗洪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负责县城城区内防汛及内涝防治工作,包括制定防治内涝工作规划,做好排涝除险以及排涝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各镇(办)及驻镇(办)各单位为城镇防洪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为城镇防洪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城镇防洪、除涝规划的编制,组织开展城镇防洪、除涝工程设施的建设、维修、加固以及排洪通道的清淤除障。二是负责城镇防洪、除涝预案的编制,建立健全部门分工责任和巡堤查险责任制,组建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三是负责城镇防洪抢险指挥决策,动员组织城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积极开展抗洪、除涝抢险,确保防洪安全。
四、落实水库防汛责任制
全县7座水库按照附件3内容管理职责,逐库认真落实2020年水库度汛安全责任。包库责任人主要职责:一是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做好加固项目的技术、资金、物资准备,保证加固工程质量。二是建立巡库查险制度,落实巡库查险责任,组织开展巡查工作。三是负责防汛抢险指挥决定。按照“防、抢、撤”方案,保证及时、果断、正确、科学地实施指挥。水库管理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所管水库防汛日常业务技术工作。一是组织制定水库度汛计划和“防、抢、撤”方案。二是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和技术质量管理。三是负责收集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及时组织会商分析,提出汛情预报和防洪调度意见。四是拟定洪水调度方案,落实调度措施,实施科学调度。五是拟定水库抢险技术方案,负责实施技术指导。水库主管部门要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建立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制度,汛期必须落实险情检查、报告责任。一是要确保水库大坝24小时有人值班,监测水情、工情。二是在汛前、汛后及发生超标准洪水时,要由水库负责人主持对水库大坝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三是按照“及时、准确、负责”的要求逐级上报险情,重大险情要同时报告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
险情发生后,辖区镇(办)要按照预定方案落实抢险队伍,运送抢险物料,组织人力抢险。要组织技术会商,预测险情变化,完善抢险方案。对重大险情,要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由政府防汛工作直接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签署方案,组织实施。抢险结束后,水库管理单位应在5日内写出抢险工作总结报告,报本级防汛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责任制
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行政区防汛工作的实际,按照国家储备、社会团体储备和群众储备相结合的原则,保证防汛物资足额储备。
国家储备以防汛机构和水利部门储备为主,采取实物储备和资金储备相结合,商家代储和自行储备的方式,根据当地防汛实际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草袋、编织袋、麻袋、铁丝、橡皮船、救生衣等物资。社会团体储备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厂矿、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根据防汛需要,筹集和掌握必要的抢险设备、交通运输工具、救生器材、发电照明设备、燃料和抢险物资等,逐项逐单位登记造册,以备防汛抢险急需。群众储备由当地政府组织群众分散存储自用的抢险劳动工具、救生器材和简易抢险物料。
各级防汛储备物资的代储,定点供应单位要积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汛期能够随时发放各种抢险物资。防汛储备物资的调用遵循“先近后远、先主后次”的原则,各储备单位接到调拨令后,必须立即组织发货,不得拖延贻误。
六、落实汛情监测预报和通讯联络责任制
气象部门要把预报作为主要工作任务,由主要负责人牵头主抓,落实监测、预报方案,完善分析会商制度,定期向县政府和县防汛指挥部提供雨情和短、中、长期天气预报。遇有重要降雨天气,要及时加密测报,及时会商,尽力提高预报精度、延长预见期。
水文部门要把汛期江河水情监测、预报作为中心工作,由主要负责人牵头主抓,制定洪水测、报方案,做好测洪设施检查修复,严密监视流域降雨和江河水情变化趋势,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做到“及时、准确、安全”测报洪水。当江河测站洪峰达到警戒标准时,要在30分钟内将汛情信息传递到县防汛指挥部。当测站洪峰达到设防标准时,要将测报段次加密到1小时1报,并在20分钟内传递到县防汛指挥部。
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通讯部门要优先为防汛抗洪提供通信服务,制定防汛通信保障方案,做好线路和设施检查维修,确保防汛调度指令、水情、工情信息通讯联络及时、畅通。防汛机构建立的专用通信系统,要不断完善联络制度,优化通信效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七、落实地质灾害防御责任制
防御滑坡(含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是各级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的重要职责。各镇(办)防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本行政区防御滑坡灾害的规章制度、搬迁治理方案的宣传,督促检查防滑减灾措施的落实,指挥防滑抢险和避险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普查、监测、预报和地质灾害防汛预案的修订审查报备,信息传递、险情处置,组织实施危险区群众迁安、治理方案,开展宣传和业务培训。
八、落实防汛责任制各项措施
一要夯实防汛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公布防汛责任人名单,在防洪工程责任区段设立标志桩和防汛责任牌,明确每个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防汛任务和职责,实行群众监督。增加防汛工作透明度,切实把各项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二要严明防汛纪律。各有关部门对防汛工作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不服从指挥调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按照《防洪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三要加强督促检查。由防汛办会同相关防指成员单位成立督查组,对防汛责任制和抗洪抢险调度指令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提出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在特别紧急情况下,督查组对违反防汛有关规定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指令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程序处理。四要严格责任追究。各级防汛责任人必须对所承担的防汛任务切实负责,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不当造成损失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不能因离退、调动和职务变动而放弃或减轻对其防汛责任的追究。五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各级政府的防汛职责,防汛抗洪指挥调度权限、防洪责任人名单及职责任务,增强各级防汛责任人的责任意识。
附件:1.丹凤县2020年各镇(办)防汛责任人名单
2.丹凤县2020年主要河段及河道采砂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3.丹凤县2020年水库度汛安全责任人名单
丹凤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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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凤县2020年各镇(办)防汛责任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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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办名称 |
行政总负责人 |
直接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抢险队队长 |
||||
姓 名 |
职务 |
姓 名 |
职 务 |
姓名 |
职 务 |
姓 名 |
职 务 |
|
棣花镇 |
周 龙 |
镇长 |
王存锋 |
副镇长 |
贾晨阳 |
农综站站长 |
王 聪 |
武装部长 |
商 镇 |
刘晓斌 |
镇长 |
刘 伟 |
副镇长 |
刘延涛 |
农综站站长 |
王文平 |
武装部长 |
龙驹寨街道办事处 |
王宏进 |
主任 |
王仁锋 |
副主任 |
姚粉荣 |
农综站站长 |
孙利布 |
武装部长 |
铁峪铺镇 |
吴 喜 |
镇长 |
闫 钊 |
副镇长 |
杨 李 |
农综站站长 |
李建盈 |
武装部长 |
武关镇 |
王一沛 |
镇长 |
赵丹龙 |
副镇长 |
彭 炜 |
农综站站长 |
孙利布 |
武装部长 |
峦庄镇 |
闫继明 |
镇长 |
张 武 |
副镇长 |
刘 波 |
农综站站长 |
巩 坚 |
武装部长 |
庾岭镇 |
王 博 |
镇长 |
彭永刚 |
副镇长 |
陈东海 |
农综站副站长 |
刘永刚 |
武装部长 |
蔡川镇 |
刘会斌 |
镇长 |
彭远扣 |
副镇长 |
李书政 |
农综站站长 |
李 刚 |
武装部长 |
寺坪镇 |
赵宏伟 |
镇长 |
李 勇 |
副镇长 |
黄 勇 |
农综站站长 |
岳小龙 |
武装部长 |
土门镇 |
叶 瑜 |
镇长 |
宋书荣 |
副镇长 |
刘 昌 |
农综站站长 |
赵长贵 |
武装部长 |
竹林关镇 |
杨富滨 |
镇长 |
陈国军 |
副镇长 |
刘开强 |
农综站站长 |
索志锋 |
武装部长 |
花瓶子镇 |
彭 歆 |
镇长 |
张丹宏 |
副镇长 |
程 强 |
农综站站长 |
张 龙 |
武装部长 |
附件2
丹凤县2020年主要河段及河道采砂安全度汛责任人名单
河段名称 |
行政总负责 |
直接责任人 |
技术责任人 |
|||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
丹江棣花段 |
周 龙 |
棣花镇镇长 |
王存锋 |
棣花镇副镇长 |
贾晨阳 |
农综站站长 |
丹江商镇段、 老君河商镇段 |
刘晓斌 |
商镇镇长 |
刘 伟 |
商镇副镇长 |
刘延涛 |
农综站站长 |
丹江龙驹寨段、老君河龙驹寨段 |
王宏进 |
龙驹寨街道 办事处主任 |
王仁锋 |
龙驹寨街道 办事处副主任
|
姚粉荣 |
农综站站长 |
丹江竹林关段、银花河竹林关段 |
杨富滨 |
竹林关镇镇长 |
陈国军 |
竹林关镇副镇长 |
刘开强 |
农综站副站长 |
银花河土门段 |
叶 瑜 |
土门镇镇长 |
宋书荣 |
土门镇副镇长 |
刘 昌 |
农综站站长 |
武关河武关段 |
王一沛 |
武关镇镇长 |
赵丹龙 |
武关镇副镇长 |
彭 炜 |
农综站站长 |
附件3
丹凤县2020年水库度汛安全责任人名单
序 号 |
行政首长责任人 |
第一责任人 |
技术责任人 |
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 |
抢险队长 |
|||||
姓 名 |
职 务 |
姓 名 |
职 务 |
姓 名 |
职 务 |
姓名 |
职务 |
姓 名 |
职 务 |
|
鱼岭水库 |
徐秀全 |
县 长 |
李 鹏 |
副县长 |
帅武文 |
县水利局局长 |
王 欢 |
丹北库区管理总站站长 |
孙利布 |
龙驹寨街道办 武装部长 |
王文平 |
商镇武装部长 |
|||||||||
龙潭水库 |
王 博 |
常务副县长 |
王宏进 |
龙驹寨街道办主任 |
曹晓虎 |
县水利局副局长 |
李家有 |
龙潭水库管理站站长 |
孙利布 |
龙驹寨街道办 武装部长 |
苗沟水库 |
杲仁亮 |
县人武部长 |
周 龙 |
棣花镇 镇长 |
张 勇 |
县水利局副局长 |
周长武 |
苗沟水库管理站站长 |
王 聪 |
棣花镇武装部长 |
磨丈沟水库 |
刘晓斌 |
商镇镇长 |
刘 伟 |
副镇长 |
王 欢 |
丹北库区管理 总站站长 |
陈 丹 |
磨丈沟水库管理站站长 |
王文平 |
商镇武装部长 |
马炉水库 |
王宏进 |
龙驹寨街道 办事处主任 |
王仁锋 |
龙驹街办副主任 |
姚粉荣 |
龙驹寨街道办 农综站站长 |
李石头 |
龙驹寨街道办马炉村主任 |
孙利布 |
龙驹寨街道办 武装部长 |
石梯子水库 |
闫继明 |
峦庄镇镇长 |
张 武 |
副镇长 |
刘 波 |
峦庄镇农综站站长 |
刘正来 |
峦庄镇马家坪村支书 |
巩 坚 |
峦庄镇武装部长 |
和平水库 |
王 博 |
庾岭镇镇长 |
彭永刚 |
副镇长 |
陈东海 |
庾岭镇农综站副站长 |
石天才 |
庾岭镇和平村支书 |
刘永刚 |
庾岭镇武装部长 |
抄送:市政府办,市防汛办。
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中省市驻丹各单位。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