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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工作的通知

丹政办函〔201789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方位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丹凤县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方案》(丹政办发〔2016107号),现就全县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行政执法是指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制度,对于我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实体和程序要求,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有效固定保存执法证据,真实、准确记录反映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减少行政执法争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认真借鉴试点单位经验,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明确工作任务

各镇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丹凤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操作规范(试行)》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点》要求,充分结合本系统、本单位执法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细化明确本单位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并对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以及执法记录仪等视频设备的使用管理等形成制度,规范管理。要抓紧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法律文书,购置行政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设备,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全面推行。通过健全落实行政执法日常和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各项执法监督机制,并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加强对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 

各镇办、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于201711月底前建立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已建立相关制度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配套制度建设,强化工作措施,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201791日前,各镇办、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将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工作方案和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三、全程留痕,确保制度落实

各镇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具体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凡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依职权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通过执法文书、执法设备、执法平台等形式,对现场执法检查、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案件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

(二)凡检查当事人的人身、场所、物品,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当事人的财物,抽样取证,文书送达,行政强制执行等执法活动,要结合执法工作需要,通过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记录整个执法过程。

(三)凡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通过执法文书、执法设备、执法平台等方式,对接收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决定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对作出决定前需要去现场实地核查的,要通过执法记录仪记录整个核查过程。

四、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已纳入2017年度市对县依法行政考核范围,2017年要全面推行到位。各镇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具体方案,方案要明确推行全过程记录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推进步骤,做到同一执法事项在本行业标准一致、要求统一,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201711月底前完成推行工作并上报工作总结。县财政局要为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配置执法记录仪等取证设备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督促指导,201712月份组织对各镇办、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任务。各镇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工作成效、经验,要及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告,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周裕 鄢振华联系电话:0914-3328042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