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文件 > 县政府文件 > 正文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缴工作的通知
 

                           丹政办函〔201692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基金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商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7年度农村居民和贫困人口新农合筹资工作的函》(商合疗组函〔201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合的原则,参合率以镇为单位必须达到本镇农村居民人口总数的100%。各镇人民政府、龙驹寨街道办事处人口基数原则上以公安机关提供的人口基数为准,对于本镇(办)的农村居民人数、整户常年外出打工人数、参军或上学以及死亡未注销户口人数由本镇(办)公安派出所出具加盖印章的证明为准。

、参合对象

 县境内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村居民均属参合对象。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及随迁家属、进城就读高中及以下学生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人员可自愿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只能参加一种医疗保险,不能既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同时又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加、重复享受待遇。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不属于参合对象。

筹资标准

按照上级要求,2017年参合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以各户户口本确认的家庭成员为准,整户参加。

四、收缴方式

采取因地制宜的缴费方式,以镇、村、组干部上门收缴为主,各镇(办)可探索定时定点缴纳、财税机构代缴筹资等方式,提倡以惠农卡为载体的协议委托筹资等方式。

五、筹资时限

   2016111日起,到1130日结束。各镇(办)收缴的基金务于1210日前上解到县财政新农合基金专户。

六、注意事项

(一)关于上报人口基数问题:各镇(办)要将本辖区常年外出打工、参军或上学以及死亡未注销户口人员底子摸清,加盖当地派出所印章,务必于1028日前上报县合疗办,否则将会按照统计和公安部门的基数上报省、市,1028日后将不可改动。

(二)关于票据管理问题:各镇(办)财政所到县合疗办领取合疗征缴专用票据,要详细登记各镇(办)领取票据的票号,财政所一定要管理好征缴专用票据,各镇(办)财政所不得使用前几年剩余的票据征收今年的合疗款,筹款结束后各镇(办)财政所务必于1215日前将底票和剩余票据交县合疗办。

(三)关于款项上解问题:各镇务必于1210日前将征收款项上解到指定账户,超过时限交款的群众将不能获得各级的资金配套,住院将无法报销。

(四)关于民政、计生救助对象代缴合疗款问题:民政部门代缴的基金按原来的程序办理。享受计生救助对象的仍由镇(办)村统一收取合疗款,待后由各镇(办)计生办将部分救助资金逐户发放给救助对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镇(办)人民政府办事处是新农合筹资工作的主体,要将新农合筹资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筹资方案,抽调得力人员组成工作组,力争按时限内完成筹资工作任务。各部门要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职责,卫计部门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加强筹资工作的联络协调,对于在筹资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妥善解决,并做好筹资进展情况的通报,保证筹资进度;统计和公安部门要如实提供农村居民人口数据和花名册,核实核准筹资人口基数;镇(办)财政所负责专用发票的发放和管理,并规范做好参合基金的存储管理;民政、计生、扶贫和其他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代缴新农合基金人员名单,并按期如数地将代缴的新农合基金划拨到县新农合基金收入专户。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作用,以及采用宣传栏、黑板报、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向全社会特别是边远山区、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广泛宣传新农合的有关政策和相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居民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巩固提高参合率,推动筹资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打好坚实的思想基础。

()严明纪律,强化管理。新农合筹款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的稳定。各镇(办)在筹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中、省、市有关新农合政策正确引导,规范操作。对于收缴的参合基金,要如实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新农合收费收据,严禁将筹资任务强压给村医承担;严禁同时参加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重复参合、参保情况出现;筹款结束后,各镇(办)核对各村筹资情况,逐村核对无误后,再将合疗款上解合疗专户,各镇卫生院、龙驹公卫办按照合疗缴费发票的信息逐户逐人录入合疗数据库,再打印合疗证,确保参合人数、户数与数据库、合疗证相一致。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1110日起,各镇(办)10天要向县政府督查室报告一次筹资进度,县上将定期进行评比并在电视台通报。县政府已将基金筹资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本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