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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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写信时间: 2023-03-28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江滨绿道两处非法建筑影响环境 | ||
信件内容: 丹江绿道修建为人民群众提供休闲场所,但是江岸龙居和丹凤首府两处售楼处非法占用公共绿地,两处房地产已经建成,希望有关部门尽快拆除,修复绿地和公园,还绿于民。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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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3-04-07 17:45 | 回复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干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一、丹凤首府售楼部调查情况: 按照《关于丹凤首府融华地产售楼部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文件要求,2013年12月18日丹凤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27次)研究议定:融华地产售楼部占地为临时用地,其建筑为临时建筑,年限定为10年(从2013年9月27日起,到2023年9月26日止),到期后原则上由融华地产负责拆除并恢复已建成的丹江公园原貌,或者由住建局无偿收回管理,产权归住建局。经调查,丹凤首府售楼部不属于非法建设且使用年限尚未到期。 二、江岸龙居售楼部调查情况: 按照《关于江岸龙居房地产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纪要》文件要求,2012年6月6日丹凤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3次)研究议定:同意江岸龙居业主在丹江二桥以西的东西90米、南北25米范围内出资建设售楼中心及配套设施,所占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从即日起归丹凤县人民政府,江岸龙居业主可使用15年(从2012年4月20日起,到2027年4月19日止),使用期间向县住建局缴纳租金,租金上缴县财政。使用期满后,所占土地及建筑物无条件移交丹凤县人民政府。经调查,江岸龙居售楼部不属于非法建设且使用年限尚未到期。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丹凤首府融华地产售楼部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和《关于江岸龙居房地产项目建设有关事宜的纪要》精神要求,在丹凤首府售楼部和江岸龙居售楼部使用年限到期后收归县政府改造使用或者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