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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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牛驰 | 写信时间: 2022-01-06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有关农历新年期间烟花爆竹的咨询 | ||
信件内容: 因在商南微帮公众号看到商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商南规(2021)2--县政府1),学习了解到商南县在阴历除夕至正月初五和元宵节期间,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燃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我县在宣传我国传统年文化的同时,是否可对烟花燃火政策进一步放开。让每个家庭在团圆时增加一份年味。如烟花爆竹的限量购买使用,限定时间燃放,又或家庭个人只可燃放爆竹及少量烟花,县政府组织燃火烟花表演等。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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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2-01-11 16:25 | 回复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你来信咨询有关农历新年期间烟花爆竹的问题,现回复如下:为净化城市环境,减少噪音和空气污染,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域实际,丹凤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中对县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场所及城区内禁放区域作出详细的规定,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针对你提出的建议我们已经转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讨论,并根据讨论结果按照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