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肖奇 2021-07-11 已办结
信件标题:买的法拍房拿不到土地使用权证
信件内容: 你好,我于2021年5月30号,在阿里拍卖上,成功拍的一栋丹凤法院查封拍卖的洛南县自建房产。因该房产抵押贷款原因,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抵押在洛南县房管局,我无法取得,不能过户。(需解抵押后本人去取) 经协商丹凤法院执行局于7月9号电话告知,被执行人因嫌拍卖价格太低,不愿意配合过户,只同意给房产证,不愿意给土地使用权证。如果要土地使用权证,让被执行人配合过户,被执行人要求另给他25万元。所以法院只给我房产证,不负责给我土地使用权证。 丹凤法院执行局拍卖房产,仅执行房屋产权证,不执行土地使用权证,是否违反房土一体原则?我的合法权益该谁来保证?
回复内容
2021-07-15 11:23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你来信反映的“买的法拍房拿不到土地使用证”问题,丹凤县人民法院回复称因法律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在变卖程序中,丹凤县人民法院在瑕疵说明中明确表示:变卖标的物仅限于地上房屋,不包括土地。在拍卖公告中第五条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进行,买受人非拍卖房屋所有土地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无权取得土地使用权。在本次变卖程序启动前,丹凤县人民法院已明确告知买受人本次拍卖仅限于地上附着物,由于土地系集体土地,无法拍卖,可能存在不能过户的问题。综述,信访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竞买决定均是在已知悉相关瑕疵并接受相关瑕疵后作出的,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应有其自行承担。故信访人反映丹凤法院本次拍卖只拍卖房屋不包含土地及协助办理相关权属变更违反房地一体原则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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