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童国波 2021-04-23 已办结
信件标题:婚后户口迁入流程与资料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媳妇是外省的,我们在外地务工,想咨询下女方户口迁移到我家里需要哪些资料以及那些流程!谢谢
回复内容
2021-04-25 11:16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依据户籍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省外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招生除外),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公民凭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以及迁入地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落户方居民户口簿(立户、集体户落户除外)、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

1、迁入人携带结婚证、身份证赴丹凤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迁入人携带迁入地签发的《准迁证》回户籍迁出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迁出手续。

3、迁入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前也可电话咨询丹凤县公安局户政大厅办公电话:0914-3386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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