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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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雷平 | 写信时间: 2020-10-06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关于困难残疾人补贴咨询 | ||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父亲今年81岁,母亲今年77岁,母亲2015年1月份由于不小心路滑摔跤,造成小腿严重骨折,在丹凤县医院骨二科住院治疗3个月后,出院回家疗养,至今只能在家里小范围内活动,不能出门,且长期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长期服药,至今不能离开药品,只本来经济不宽裕的家庭过的更加困难,长期服药,且两位老人都丧失了劳动能力,2015年在丹凤县残联办理了残疾证,证件办理下来后,就没有任何音讯,也没有任何残疾补助之类的,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到家中了解实际情况,给与老人一定困难补贴,借助政府力量使他们渡过安祥的晚年生活,谢谢!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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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10-13 10:42 | 回复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按照《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要求,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1-3级低收入残疾人可享受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每人每月60元,按季度发放。申领方式,采取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办法。通过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证明材料。 |